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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新推出的“十條”引起了媒體關注。一份名爲《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行爲規範》的文件日前曝光。內容如下———
一、不準拉幫結派;二、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收受禮金、禮券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及娛樂安排;三、不準在俱樂部和球員審覈、註冊、轉會、糾紛處理、賽區選定、參賽資格認定、分組抽籤、賽事安排中,暗箱操作;四、不準以任何方式操縱比賽、參賭涉黑;五、不準在各級國家隊教練員、運動員、管理人員各類賽事裁判員及其他技術官員的選拔、聘用、選派及商務活動中,任人唯親、以權謀私、收受賄賂;六、不準態度蠻橫、頤指氣使,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吃、拿、卡、要或報銷應由自己負擔的費用;七、堅持執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不得獨斷專行、違規操作;八、強化大局意識,工作上不能互相推諉;九、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在工作中炒股打遊戲;十、求真務實、奮發進取,不能得過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