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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芬網上公開致歉法院宣布的哥告侵權案執行完畢
2010-09-11 04:53
哈爾濱新聞網訊(林豐)昨天,北京海淀法院宣布,著名跳水教練於芬與的哥李強著作權糾紛一案已經執行完畢,於芬已在網上公開致歉。
去年6月17日,內蒙古出租車司機李強在自己的博客中發表了《西方理念是科學,東方思想是宗教》一文。不久,著名跳水教練於芬在自己的博文內引用了李強博文的內容,沒有注明出處。李強起訴後,今年6月12日海淀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於芬構成侵權,判令她賠償李強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1800元及訴訟費50元,並在其個人博客等公開刊登致歉聲明。判決生效後,於芬交納了賠償金及執行費,但對於公開刊登致歉聲明的部分未立即履行。李強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昨天上午,海淀法院表示,經過確認後該案已全部執行完畢。
(責任編輯: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