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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周芸蕾)為了買彩票,趙金偉利用欺騙手段向朋友和同事借款共計61.3萬元。日前,虹口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萬元。
幾年前,趙金偉迷上買彩票,中了幾次二等獎、三等獎後,嘗到甜頭的他越陷越深。苦於沒有更多的錢買彩票,趙金偉想到了騙錢。去年5月至9月,趙金偉向朋友葉芳謊稱可以投資自己哥哥的公司,會有高額回報,先後兩次騙取葉芳35萬元。他又以相同方法分別騙取朋友馬琳、紀俊26.3萬元。騙得的錢款都被他用於購買各種福利彩票。用完贓款後仍沒中大獎,被害人也開始催討『投資款』,於是趙金偉東躲西藏,最後被公安人員抓獲。
法院認為,趙金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