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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北京時間9月10日,中國足協公布了最新的罰單。針對9月4日中超青島和重慶比賽中,鄭龍在比賽中暗算對手頭部的行為,做出了停賽4輪,罰款2萬元的決定。足協罰單具體內容如下: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9月4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七輪第132場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隊與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青島市天泰體育場進行。
根據有關錄像及相關評議報告,在比賽進行到第35分鍾時,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隊隊員10號鄭龍在爭搶過程中故意踩踏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隊隊員41號布魯諾•希克利奇的頭部,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隊運動員10號鄭龍2010年中超聯賽4場;
二、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等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