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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洪雪)今日上午海淀法院對外宣布,著名跳水教練於芬與的哥李強著作權糾紛一案已經執行完畢,於芬已經在網站上公開致歉。
去年6月17日,內蒙古出租車司機李強在自己的博客中發表了《西方理念是科學,東方思想是宗教》一文。不久,著名跳水教練於芬在自己的博文內引用了李強博文的內容,沒有注明出處。
李強起訴後,今年6月12日海淀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於芬構成侵權,判令她賠償李強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1800元及訴訟費50元,並分別在其個人博客、網友圈子『走進於芬的天空』和『夢幻主場』裡公開刊登致歉聲明。
判決生效後,於芬交納了賠償金及執行費,但對於公開刊登致歉聲明的部分未立即履行。李強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介紹,經法院做工作,於芬於2010年8月24日23點至8月25日23點,分別在個人的博客、網友圈子『走進於芬的天空』和『夢幻主場』上刊登經法院審核後的『關於履行情況的相關說明』的致歉信,向著作權人李強公開致歉。
今日上午,海淀法院表示,經過確認後該案已全部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