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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賽散場後,多名球迷聚眾鬧事,腳踢過路汽車,造成損失46萬餘元。記者昨日獲悉,領頭鬧事的大學生馬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10月31日18時許,馬某等球迷,在朝陽區工體北路西側主路聚眾鬧事,馬某與多名球迷對途經該地的一輛黑色奔馳S600型轎車進行踢踹,造成奔馳車左前門、左後門等部位毀損,損失462100餘元。其間,馬某用腳踹該車左後部時被警察當場抓獲。
當晚,很多球迷高喊『國安是冠軍』的口號,在工體外遲遲不散,慶功游行,繼而發生了球迷砸車事件。公訴機關認為,馬某無故擾亂公共秩序並損毀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馬某系北京工業大學通州分校的學生,現被取保候審在家。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1055075] 天津市 網友 於2010-08-18 13:47 發表評論: |
判BK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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