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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壇周報記者周文淵述評中超7月發燒,足協8月吃藥。隨著酷暑季節的來臨,在第一階段還算平穩運行的超七世驟然亂相頻仍,球員襲裁、球迷襲裁等以往罕見的球場暴力事件接二連三地上演。對此突發事件,從主管領導到執行官員均為外行的韋記新足協,明顯缺乏預判又處置失當,在令各路諸侯牢騷滿腹的同時,自身的公信力也嚴重受損。
從5萬元罰款草草了結青島飛踹門事件到重罰長沙、陝西,再到捉放孫繼海,在外界輿論的巨大壓力下,足協執法尺度忽寬忽嚴,幾同兒戲。人們難以理解,連陝之戰,孫繼海只是怒摔隊長袖標,又一路嘟囔或罵咧下場,這行為怎麼夠得上禁賽3場的處罰?顯然,習慣於人治的足協在『亂世用重典』的古訓中找到了依據,而完全忘記了職業聯賽有著一整套的規章制度,包括懲罰條款。
不過,這纔是這幕鬧劇的序曲。足協濫施淫威的行徑理所當然地遭到了陝西方面強烈反彈,以及社會輿論的抨擊,為了『維穩』,足協又用聽證會的時髦方式給自己找了個臺階下。對此,有人稱贊新足協開創了民主執政的先河,然而,當初開出大把罰單時怎麼沒想到要聽聽當事人的聲音?同時,既然標榜民主,又為何不僅聽證會過程不公開、結果不公示,還特地與當事人簽署保密協議?
與其說這是新式民主,不如說仍是歷屆足協所習慣或偏愛的黑箱操作。問題遠不止這些。按照規矩,只有禁賽6場以上纔接受申述,當初足協就是以此條款拒絕了要求為被禁賽5場的李金羽舉行聽證會的魯能俱樂部,現在孫繼海纔3場、15000元,怎麼就有資格了?且還以罕見的高效率立馬舉行聽證會,使得被撤銷禁賽令的孫繼海得以參加本輪對遼寧隊的比賽,而陝西隊也贏球了。
也就是說,足協對孫繼海的法外開恩,至少直接損害了魯遼兩隊的利益。再回到孫案本身,孫繼海的行為或許不該遭禁賽3場的重罰,但有違體育道德的事實不容否認。考慮到其身為隊長,又是一名有著較大影響力的球星,給予一定的處罰,至少是公開訓誡,這是一個聯賽管理機構必須做的基本職責。從一般國際慣例看,最好的申辯結果也只是減輕處罰,而不太有完全豁免的先例。
然而,同一個足協,一個星期前大開殺戒,一個星期後又大赦天下,孫繼海居然被『無罪釋放』,面對這樣的『神經刀』,人們要保持起碼的尊敬就很難了。另一方面,倘若孫繼海毫無過錯,那麼足協就必須追究當值主裁判和比賽監督玩忽職守的責任,因為足協紀律委員會正是根據他們的報告纔作出處罰決定。
耐人尋味的是,據說當值主裁判何志彪在聽證會上改口了,否認孫繼海曾用不敬言語冒犯過他。罵,還是沒有罵人,本是一種非常容易界定,也不容易搞錯的事情,然而就幾天工夫,何裁判就推翻了原來白紙黑字寫在報告上的正式指控。顯然,有人給他施加了相當大的壓力,那麼誰能給裁判這一特殊人群施加壓力?
當然,受到壓力的應該不止一個何裁判,可能還包括參加此次聽證會的各路神仙,否則乾嘛要秘密進行,還神神叨叨地簽署保密協議呢?
孫繼海事件大概就此結束了,韋迪及其助手們『成功』化解了這場不大不小的執政危機,然而其公信力卻無可避免地喪失了,而用江湖方式解決矛盾危機不啻於重走舊足協老路。歷史早證明,這種飲鴆止渴的解決之道只能帶來更多更大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