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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8月3日晚,足協紀律委員會正式公布罰單,在上海申花對陣長沙金德比賽中,金德領隊金輝圍堵辱罵裁判,被禁止進入賽場替補席10場,並且罰款5萬人民幣。
8月1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六輪第128場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與長沙金德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上海市虹口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和裁判員的報告,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在比賽結束後,長沙金德足球俱樂部隊領隊金輝圍堵、指責、辱罵裁判員,並在裁判組離開休息室時,用礦泉水瓶擲擊裁判員,造成惡劣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長沙金德足球俱樂部隊金輝進入2010年中超聯賽替補席10場;
二、罰款人民幣50000元。
(新浪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