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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27日下午4點30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對『飛踹門』做出處理決定:青島賽區被警告批評,罰款5萬人民幣;青島中能俱樂部技術主任於洪毅被禁止進入主場場地3場,罰款15000元。而因為鏟球動作較大被直接紅牌罰下的尤科奇自動停賽1場,沒有追加處罰。
25日的『飛踹門』引起了廣泛關注,有媒體稱青島中能有可能面臨被取消主場資格等嚴重處罰。因為被爆炒,青島市體育局、青島市足協和中能俱樂部的高層都感受到了巨大壓力,市足協官員以及中能俱樂部總經理於濤,在26日趕到北京,27日上午到中國足協陳述了相關情況。青島市體育局相關領導正好到總局開競賽方面的會議,專門和足協進行了溝通交流,並在27日下午專門發來了說明情況的傳真,除了解釋相關的事宜之外,他們表示今後肯定加強各方面的管理,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情。在各方溝通的過程中,紀律委員會的成員表示,按照規定,相關的處罰不可避免,但絕對不會像外界流傳的那樣,進行無觀眾比賽,更不會到中立地或者取消主場資格。
27日下午,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具體研究『飛踹門』處罰事宜。首先是對這一事件的定性,即確定是否符合最重處罰的條件。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對賽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中國足協將予以進行無觀眾比賽、禁止在某體育場(館)比賽、在中立場地進行比賽等處罰,並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已被警告兩次,再次出現應被警告的情況;(二)觀眾大規模向場內投擲飲料瓶等雜物,使比賽多次中斷或較長時間中斷,或造成重要傷害;(三)大量觀眾強行進入賽場,使比賽中斷且難於繼續進行;(四)大量觀眾圍堵、攻擊裁判員、運動員、賽區工作人員及所乘車輛,較長時間未能制止,或造成傷害;(五)觀眾之間在較大范圍內發生衝突或相互攻擊,雖然被制止,但造成重要傷害。
第二十條的規定是:對賽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將予以取消賽區資格的處罰,並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一)曾被處以進行無觀眾比賽、禁止在某體育場(館)比賽、在中立場地進行比賽等處罰者,再次出現應被做出這種處罰的事件;(二)大規模圍攻裁判員、運動員、賽區工作人員及所乘車輛的暴力事件,或造成嚴重傷害;(三)觀眾之間出現較大規模的暴力事件,或造成嚴重傷害;(四)體育場建築不安全、疏散不暢、消防不力等,引發嚴重事故,或造成嚴重傷害。
顯然,『飛踹門』不適用於上述兩條規定。最符合規定的是第十八條第一款:(一)已被通報批評一次,再次出現應被通報批評的情況,將被通報批評,並處以1萬以上,5萬以下的罰款。紀律委員會最終決定按照這條處罰賽區,罰款按照上限,即5萬處罰青島賽區。
至於鏟球得到紅牌的尤科奇,紀律委員會認定他不是故意的暴力行為,沒造成傷害,不再追加處罰。裁判報告中提到了中能俱樂部技術部主任於洪毅中衝進賽場指責辱罵裁判,按照規定停止其進入主場2場,罰款10000元。因為侵犯的是比賽官員,加重50%,變為3場,罰款15000元。中國足協裁判評議委員會研究了王哲的判罰,基本上沒有業務問題,他不會被內部停賽,繼續執法中超。
主裁報告指證青島技術官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飛踹門』事件的當值主裁判王哲,26日到足協陳述情況,並遞交了裁判報告。王哲的報告主要有四點:點球為何不判;尤科奇的紅牌判罰;襲擊他本人的球迷;辱罵指責他的俱樂部工作人員。由於中能教練組和球員相對比較克制,王哲的報告中沒有出現任何教練和球員辱罵指責的依據。
25日下午,王哲的兩次有爭議的判罰引起了中能隊的不滿,最終導致教練組和球員上前和他交涉。在交涉的過程中,由於俱樂部總經理於濤等人的極力勸阻,無論是教練組成員還是隊員,都沒有過激行為,更沒有辱罵和攻擊王哲和助理裁判員。這些,在王哲的裁判報告中都沒有任何的提及,說明中能教練和球員的確沒有實施攻擊行為。辱罵指責的確有其人,此人並不是中能替補席上的官員,更不是替補席上的球員,而是從主席臺上衝下場地進行指責和辱罵的技術部主任於洪毅。王哲把他的行為寫到了裁判報告中,認定是俱樂部工作人員。足協技術部主任楊新利向記者證實,王哲的報告的確提到了俱樂部工作人員。
除了於洪毅之外,王哲在裁判報告中重點提到了引起中能不滿的兩次判罰,指出在當時的情況下,為何不判給中能點球,為何給尤科奇的鏟球動作直接出示紅牌。中國足協裁判評議委員會根據王哲的裁判報告,以及中能俱樂部的陳述,重點研究了這兩個判罰,從業務的角度證明王哲的判罰沒有過錯。不過,對於王哲給另外一名外援羅迪克出示的第二張黃牌存在一定的不確切性,當時的各種鏡頭無法證明羅迪克就是假摔。因為沒有重大業務失誤,王哲不會內部停賽。在27日下午進行的中超第十六輪至十八輪裁判員抽簽中,王哲的名字依然在列。
當然,『飛踹門』的另外一個主角之一肯定會出現在王哲的裁判報告中。在王哲的裁判報告中談到了那個襲擊他的『球迷』。因為該球迷和中能俱樂部沒有關系,中能方面不會因此受到其他方面的處罰。
體校男拘留10日特約記者譚暉報道
25日,因為衝上場去對著青滬戰主裁判王哲飛身一腳,『飛踹男』火了,甚至被人肉搜索。當場被警察帶離後,他就被就近送進了青島八大關派出所,26日,對他的處罰結果也出來了:行政拘留10天。青島球迷對這名踹人者非常關注,大多數球迷對他給予支持態度,並在網上相約:哪天出來,大家組織組織去接他!
關於飛踹男的身份,派出所給出答復是無業人員。並沒有公布名字,只是透露這名男子姓王,1983年出生,沒有固定職業,當時是從主席臺西側的西五看臺衝入場內,但有球迷在網上爆料,踹人者叫王迪,原來是青島弘城體校的。
處罰結果出爐後,不少島城球迷表示了憤慨:『踢了一個混蛋一腳,也沒踢傷,就拘留10天,太沒天理了。』也有球迷冷靜地表示:『應該不是打人而被拘留的,就踢那一腳還沒踢傷,不至於,應該是因為擾亂公共治安秩序。』有個別球迷覺得他的行為是錯誤的,『聽說這小哥被判了10天,也算是個告誡。青島球迷不冷靜的行為,歸根結底還是球隊表現太差了。』
多數球迷還是表示了支持:『英國、德國人素質怎麼樣?口碑怎麼樣?他們的球迷鬧起事來不比中國球迷瘋狂多了,這跟素質沒什麼關系,中國足球丟人的地方多了,別拿這些說事。裁判水平這麼差還不讓人生氣了?憑什麼我們球迷就得什麼事都冷靜,然後繼續看這麼爛的比賽,這麼爛的裁判,然後只能活活氣死?花錢買倒霉?!』
一名主力球員也私下對記者說:『看著(飛踹男的行為)挺解氣的,我們不能動手,但當時在場上激動的時候也真想揍他(王哲),實在太氣人了。』不過在冷靜下來後,也有球員為他感到惋惜,『為了一時衝動,要被拘留,挺不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