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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2010年7月14日,中超比賽重燃戰火。
陝西中建隊和上海申花隊的比賽,最終主隊憑借曲波的點球和毛劍卿的進球,在主場二比一逆轉取勝。但這場比賽主裁判趙亮的一次點球判罰卻引起了人們的質疑。
我們回顧一下當時的情況。進行到第36分鍾,陝西隊25號隊員李凱隊員在對方禁區界線附近挑球過人時,被對方8號隊員利亞斯克斯外援張開的手臂擋了下來。此時,擔任本場比賽的主裁判果斷地判罰了球點球。
那麼,就這個點球,我想從技術的角度做一下分析。
首先明確一點的是,主裁判判罰的這個點球,從電視慢鏡頭回放來看確實是個手球,也就是說,手臂和球有明顯的接觸,這是不爭的實事。
但這個手球究竟是否構成手球犯規?
《足球競賽規則》對於判罰手球犯規的條款有明確的規定;同時,在規則決議中的附加說明裡又進一步地對幾種可判手球犯規的情況做了解釋。
根據規則的精神,除守門員以外,當場上其他隊員手臂貼緊身體且沒有任何動作時出現了手球的情況,是不能判為手球犯規的。其它手球則要主裁判依據對規則的理解,並根據當時場上的情況來進行裁決。
我們看到,當時場上手球的情況出現之後,主裁判趙亮迅速做出了果斷的判罰。這說明:一是趙亮清楚地看到了手球的情況;二是趙亮依據規則的條款和他對規則的理解,認為這種情況已經構成了手球犯規。
那麼,關於這個點球另一個疑問就是:這個手球犯規是否在禁區內?
用電視解說員的話說:這個球若是手球犯規,應該在禁區線上。
規則規定,禁區線是禁區的一個部分,所有的禁區線都應包含在禁區內。這就明確,防守隊員無論是在禁區線上還是在禁區線內犯有直接任意球的犯規,包括手球在內,都將被判罰球點球。
從電視錄像的反復播放中,我們只能看到利亞斯克斯起跳時,腳踩在禁區線的邊緣。但判罰手球犯規主要看手臂和球的接觸點是否在禁區內。因為從錄像上很難分辨清楚,所以,對於這個球,位置較好、最有說服力的自然是主裁判趙亮。
那麼,至此對於本場比賽的這個點球,大家不應該再有任何異議。(王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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