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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為確保此項措施的順利實施,廣州市公安局草擬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廣州亞運會期間軌道交通安全檢查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並擬於近期報市政府審批發布,現將該通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可在7月15日前向公安局反映。
拒絕接受檢查被拒入站根據『征求意見稿』,為確保2010年廣州亞運會、亞殘會順利舉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亞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決定》,市政府決定,廣州市自2010年10月28日至12月26日,對乘坐軌道交通的乘客及所攜帶物品實施安全檢查。
『征求意見稿』規定,將嚴禁乘客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以及放射性、毒害性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入軌道交通車站。在軌道交通車站站廳非付費區檢票口前設置安全檢查點,並在醒目位置張貼禁止乘客攜帶的具體物品目錄。公安人員、車站安全檢查人員根據各自職責對乘客及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堅持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的乘客,安全檢查人員有權禁止其進站乘車或令其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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