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浪體育訊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5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十輪第57場廣州廣汽足球俱樂部隊與廣東日之泉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廣州市增城體育場進行。
在比賽進行到第44分鍾時,廣東日之泉足球俱樂部隊領隊曹陽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衝入場內指責謾罵裁判員,影響了比賽的正常進行,被裁判員罰令出場,並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廣東日之泉足球俱樂部隊領隊曹陽進入2010年中甲聯賽替補席6場;
二、罰款人民幣30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杜絕球場暴力等非體育道德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六月一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