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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關於對天津賽區(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主場)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5月30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一輪第86場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與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天津市泰達體育場進行。
在比賽中,屢次出現觀眾向場內投擲雜物、用激光筆照射場內運動員的情況,多次造成比賽暫停,嚴重乾擾了比賽的正常進行,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二十一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天津賽區予以警告;
二、對天津賽區罰款人民幣50000元。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安保工作,規范賽場秩序,嚴格安檢制度,加強對觀眾的宣傳和引導,教育觀眾『文明觀賽事、理性對輸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