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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超第3輪還有一場比賽沒踢的情況下,已經產生了103張黃牌5張紅牌。
按照2010年《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規定,球員個人的第一張黃牌將罰款100元,此後加倍計算,從第8張開始每張黃牌1萬;每人的第一張紅牌為200元,以後每張也加倍計算。俱樂部方面,每場比賽如果一隊黃牌超過4張,每增加一張黃牌罰款5000元,而每場比賽一張紅牌罰款10000元,以此類推。
以深圳紅鑽隊為例,前兩輪9黃1紅被罰了1.6萬元,第3輪又領3張黃牌。後面的還要成倍數累加。這樣下來,深圳隊一年罰款得超過30萬元。中超16強怎麼也得400多萬元吧?
中超紀律委員會負責人馬成全表示:想通過這一條規則改變聯賽場上紅黃牌滿天飛的情況。可事與願違,今年中超首輪產生33黃1紅,次輪產生40黃3紅,第3輪少一場已產生30黃1紅。今年前三輪黃牌103張、紅牌5張,而去年前三輪是黃牌111張,紅牌2張。可見中超之『猛』。 (陳默今)
『今年規定每輪聯賽結束都要召開裁判評議會,足協也在研究裁判分級制度,但具體情況要等中層領導到崗後纔能確定。』
——中超公司也不知道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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