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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鬧了一個賽季的深足隊員討薪案終於有了結果。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於14日作出仲裁裁決書,裁令深圳市亞旅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現名深圳市紅鑽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支付黃鳳濤等18名球員2008賽季工資、獎金及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等合計309萬餘元(未計算已支付的12月工資)。
在補發2008年12月工資後,目前深足球員仍被拖欠收入合計200多萬元,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令深足在2008賽季的托管方深圳市足球協會對俱樂部的支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15天內沒有異議,深圳市足協和深足俱樂部應在10天內付清欠薪,否則球員可申請法庭強制執行。
目前深圳市足協和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尋求圓滿的解決辦法,將盡快徹底解決欠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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