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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無法確認的不僅是楊先生的中獎者身份,還有917萬巨獎的兌獎截止期。
湖北福彩網上一篇發表於2009年12月11日,題為《武漢雙色球917萬得主你在哪裡?》的文章中寫到,『12月17日將是兌獎的最後期限』、『如果超過了12月17日,也就是60天兌獎期限仍沒人來領,該注大獎將成為我省福彩史上金額最大的棄獎』。
然而,在本報上期要聞版的相關報道中,該大獎的最終兌獎日期為12月16日。
16日還是17日?這在目前眾多媒體對該大獎的報道中混亂存在著,而這關鍵的『一天之差』也淹沒在『巨額獎金』、『得主猜想』等更吸引眼球的信息中,被大多數人所忽視。
回顧該大獎的中出時間——10月18日、雙色球第2009122期,這點沒有任何疑問,而造成『一天之差』的根源在於『有效兌獎時間』從何時開始計算。按照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60天兌獎期』,如果從開獎當天(10月18日)起計算,那麼最終兌獎日期應為12月16日;如果從開獎第二天(10月19日)起計算,那麼最終兌獎日期為12月17日。
翻看《彩票管理條例》第三章『彩票開獎和兌獎管理』,其中的第二十五條中規定:『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
『從開獎之日起』而不是從『開獎第二日起』,這已明顯表明該917萬大獎的兌獎時間應從『10月18日』開始計算而不是『10月19日』。此外,之前浙江、四川、內蒙古等地發行機構面對雙色球二等獎無人兌領時,均按照《條例》中的『開獎之日起』計算『60天兌獎期』。『這是根據我們的兌獎系統確定的。』某發行機構工作人員告訴筆者。
但根據《現代快報》12月9日報道,『湖北省福彩中心技術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最後兌獎時間將截止到17日下午銀行交易截止時間為准。』巧合的是,在上周,湖北福彩某工作人員對兌獎截止期給予公益時報記者的答復也是『12月17日』。
從《條例》規定內容和發行機構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出,917萬兌獎截止期的不統一的確存在著,遺憾的是,這在目前國內彩市中絕不是個案。結合近期部分省市出現的棄獎事件,無論是發行機構公布的信息還是媒體的新聞報道,其中對於兌獎截止期同樣有著『不統一』的問題。
此時爭論『一天之差』,似乎對消失了50多天的917萬大獎得主的意義不大,但我們更多的是對穩定千億規模並繼續保持高速運行的中國彩市所存在的一些問題的探討,這既是出於媒體的責任,更是對億萬彩民權益的維護。
對於發行機構來說,銷售、開獎、兌獎是應該把握好的三個關鍵環節。這同時也是彩民利益之所在。目前,通過完善銷售體系、彩站形象建設、加獎回饋活動以及電視直播開獎、彩民走進開獎現場等『三公』措施,發行機構在前兩個環節已經得到了大部分彩民的認可。可在最後的兌獎環節,相關部門顯然還可以做得更好。(郭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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