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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美國MAZAMBA有限公司正式對外宣布,這家從08年11月就開始收購深圳俱樂部的美國公司最終放棄對深圳足球俱樂部的收購。MAZAMBA公司認為前深圳俱樂部所有者-深圳亞旅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楊塞新一方)違規操作,擅自將深圳足球俱樂部轉讓給第三方的香港公司,即現在深足俱樂部萬宏偉所屬的香港公司。
MAZAMBA公司在9日發出了公開信,向深圳足球協會、深圳媒體以及深圳球迷說明了他們近一年的收購情況。
在公開信上,MAZAMBA公司表示,從2008年11月,該公司就開始與深圳市亞旅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亞旅)的商談啟動我們收購深足程序中的第一步,了解深足運營的重要信息,評估深足運營、資產和債務,然後決定准確的收購價格。
該公司與亞旅於2009年1月4日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給了買家經紀團隊就收購深足的特別權利,具體地說是如亞旅從第三方收到等於或高於收購價的出價,該經紀團隊的買家(MAZAMBA)有優先權收購深足。該協議進一步聲明亞旅有義務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我們的經紀團隊任何來自第三方的排它報價,並透露該出價的條款。這些是收購合同中的標准條款,違反這兩條特別條款可能導致對該協議的違約並導致法律行動。
簽訂這份協議之後,該公司要求亞旅提供所需信息,但亞旅提出需要支付1百萬美元的定金。MAZAMBA公司表示同意,但要求委付該款項到一個受托帳戶,完成調查後並做出收購深足決定的7日內,以其抵消部分收購價格即刻支付至亞旅。但亞旅不接受將定金存入受托帳戶的建議,並口頭承諾如MAZAMBA公司不收購深足該款項將被退還我們。對此,MAZAMBA公司並不同意亞旅提出這種支付安排,認為在受托帳戶存定金的做法是通用慣例,直接支付可退還的定金是不行的。
就在雙方無法就定金支付方式達到共識之時,2009年2月18日,亞旅通知MAZAMBA公司深足已被賣給一家香港公司時,對此MAZAMBA公司非常震驚,認為亞旅沒有如前述協議要求的被透露和證實。MAZAMBA公司認為,亞旅是與另外一家公司的秘密談判違背了與該公司所簽協議。後來該公司獲悉,第三方被證實是現任深圳足球俱樂部董事長萬宏偉。
2009年6月,MAZAMBA公司通過亞旅所有者楊塞新先生接觸了萬宏偉,因為聽說萬宏偉准備再次轉讓深足,但後來MAZAMBA公司發現,萬宏偉雖然在2009年6月就有意商談出售深足,而萬宏偉一方對深足的所有權在2009年10月30日纔被確立,因此對此感到非常奇怪,更認為原來的操作有明顯的違規之嫌。
到了12月8日。萬宏偉通知MAZAMBA公司代表黃澍,告之新轉讓價比亞旅原來轉讓的要價要高出兩倍多。這樣,MAZAMBA公司決定停止對深圳足球俱樂部的收購談判。針對亞旅違規將深足轉讓給萬宏偉一方,MAZAMBA公司表示,將在12月31日之前采取法律手段進行起訴。(新浪體育於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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