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SLAM》記者奎恩·彼得森寫的一段NBA分析報告中我們知道,也許很多人會告訴你,自喬丹後NBA聯盟最最重要的球星是勒布朗,或者科比、韋德、加內特、梅羅……
錯,後喬丹時代的No.1是艾弗森——阿倫·艾弗森。這與個人數據或球隊勝負沒有關系,與他是史上最強的身高6英尺以下的得分手也沒有關系,也與他考慮退役或復出沒有關系。從本質上說,和艾弗森無法融入整個聯盟都沒有關系。
讓我們以中立的眼光,看看艾弗森先生為這個世界做出了哪些貢獻。
顯而易見,如今聯盟沒有任何一名球員像艾弗森那樣,對文化有如此深遠的影響。與此相比,他的職業生涯,他的耀眼數據,在評估艾弗森價值時幾乎不值一提。他對文化的影響高於一切——我們的言行舉止和思考方式,NBA文化的變遷以及意義更為深遠的對美國文化的影響。
艾弗森給NBA賽場帶來的改變,就是裁判和球員們對『變向過人』的格外重視。對裁判而言,他們響哨的頻率比以往更密了。
當然,此前我們也曾看到過許多美妙的變向過人;在艾弗森之前,眾所周知的最強版本是蒂姆·哈達威的。但變向過人絕對是艾弗森的標志。更誇張的抖肩假動作足以讓現場及電視機前的球迷為之歡呼雀躍。可在此之後,所有用這種方式過人的球員,包括弗朗西斯、拉裡·休斯等等,卻無一例外被要求:動作幅度必須小一些!
這真的很有諷刺意味。對於籃球迷來說,艾弗森為變向過人注入了新的活力,每一個進入NBA的菜鳥都想模仿並掌握這項技術;可當球員們准備為NBA比賽加入一些『時尚元素』時,聯盟卻千方百計試圖扼殺它。
聯盟很清楚艾弗森的影響力,『答案』一呼,應者雲集。你沒辦法隨便找來一個人,就能擁有艾弗森的實力,能像他那樣教孩子們甚至成年人某個動作,並告訴他們只要你做得夠棒,就能成為體育集錦的頭條。動作太花哨也違反規則?有時候是的。而因為艾弗森是先行者,他將比其他人更早得到禁令。
另外,也不能忽略NBA禁區內規則的改變。『鯊魚』當然是起主導作用的那一個,但是艾弗森同樣『功不可沒』。我的意思是,再沒有其他人可以排在艾弗森前面,不是喬丹,更不是別人。
說到服飾穿著,根據艾弗森的影響力,我們可能要把他奉為開山鼻祖。如今,艾弗森並不是聯盟裡唯一戴鏈子、穿復古球衣去賽場的球員,這套裝束已經再普通不過;但是,他毫無疑問是最顯眼的那個人。於是艾弗森理所當然成為聯盟球衣、飾物、帽子等禁令的針對目標。我並非在告訴你自己對『衣著打扮』的看法,它的由來,是對是錯,這些都無關緊要。規矩已經制定,事件已經畫上句號,無法否認的是艾弗森與這些規則之間的直接聯系了。
這也是NBA聯盟為什麼要『馴服』艾弗森的原因所在,『答案』的能量實在太強大了。於是頭巾、肥大衣服以及種種必須要被去除。就像我的朋友布萊恩·克勞福德所言:『隨便去美國任意一個地方,你都會發現他(艾弗森)對人們的影響。』
這纔是艾弗森職業生涯最有意義的地方。他的數據無可挑剔,但行為卻屢遭爭議,但是和喬丹一樣,他對整整一代籃球運動員乃至大眾球迷產生了持續的影響,這種價值沒辦法用數據衡量。雖然喬丹在全球方面的聲望毫無疑問更為深遠,但是僅就影響力而言,特別是在美國本土,他們基本上是相同的。
邁克爾,伸舌頭,後仰投籃,無數人模仿他;艾弗森,頭帶,地壟溝發型,時不時要戲耍對手,大家同樣模仿他。更不用提長護臂了,你的朋友或許現在就套著它,天知道他的手臂到底有沒有受傷。
他憑借一己之力橕起(或許該說是拯救?)了銳步這個品牌。
他也是《SLAM》之類的籃球媒體能夠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是21世紀早期街頭籃球熱潮的先行者。如果沒有他此前的表演,AND 1 mixtapes錄像帶和Nike Freestyle廣告根本不可能擁有如此高的知名度。
他將籃球和hip-hop文化完美融合。喬丹的職業生涯也是hip-hop崛起的時段,不過是艾弗森讓它更為形象化。他就是個活生生的音樂播放器——這可不是開玩笑。他可能比Wayne(著名hip-hop歌手)更早喊出『I am hip-hop』的宣言。他也曾經試水hip-hop音樂這一領域,奧尼爾可能是第一人,但是艾弗森纔是真正的開創者。
他讓科比覺得,說話時應該裝得酷一點兒。
還用說文身嗎?拜托。
如果說這些還不夠,那看看當今的NBA聯盟好了。喬丹沒有文身,但勒布朗有,為什麼?喬丹不戴頭帶,但是梅洛戴,為什麼?長護臂舉目皆是,為什麼?
『答案』就是答案。還是用我另一個朋友菲爾·格雷的話形容他最貼切:『平民喬丹。』
事實上,如今聯盟裡很大一部分球員從小是看著艾弗森的比賽長大的。他的影響力甚至越來越大,即使他不再打球了也沒關系。這也是艾弗森從來不擔心首發位置或者新合同的原因,沒有什麼可以束縛他的腳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