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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中國足壇一場貌似轟轟烈烈的『掃黑』運動,最終由於龔建平成為唯一落網的黑哨,演變成一個公認的失敗案例。鑒於龔建平案與目前廣藥案存在著諸多的相似點,這種相似也足以令人擔心,廣藥會不會成為龔建平第二,這次反賭的結果會不會復制當年的失敗!
龔建平案始於2001年,當年12月,針對中國足球假球、黑哨等丑惡現象,浙江綠城和吉利聯手在杭州召開發布會揭黑。浙江省體育局局長陳培德對外公布了浙江綠城收到的一封匿名信———《一個執法過杭州比賽裁判的自白》,署名『還有良知的裁判』,隨信附有4萬元。後來證實這封信是國際級足球裁判龔建平寫的。2002年3月份,龔建平被北京警方逮捕。2003年1月29日,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龔建平有期徒刑10年。判決書中寫到:『2000年至2001年,龔建平在受中國足球協會指派擔任全國足球甲級隊A、B組主裁判員職務期間,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7萬元。』2004年7月11日,還在服刑期間的龔建平因病去世。而那場震驚全國的『掃黑運動』也在龔建平宣判的同時草草收場。失敗的案例會在廣藥身上重演嗎?
從『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特質來看,龔建平肯定不是最黑的黑哨,但他的懺悔信和退回的4萬元卻將他徹底暴露。而其他問題裁判則由於拒不承認涉黑得以安全逃脫。相似的是,2006年初纔入主廣州隊的廣藥集團沒有圈內的江湖經驗,做球賭球的手法生疏而蹩腳,因此他們在此次反賭風暴中第一個暴露實屬正常。比廣藥在做球方面手段更老辣、經驗更豐富、『作案』次數更多的俱樂部相信大有人在。
當然,撇開廣藥自身特點來看,此次『反賭風暴』和2002年左右的那場『掃黑行動』還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從案件揭發的動因來看,龔建平案始於足壇內部人士的『自揭家丑』,當時中國足球內部環境復雜,使得這種『自救』只能在媒體的監督下進行,而沒有勢在必行的壓力,最終在重重阻力下流產。此次則是從上到下的一次大動作,公安部官員作為牽頭人的級別之高,也讓反賭行動繼廣藥之後,有了堅持下去的動力。
從案件偵破力度來看,龔建平案雖說是由司法機關進行調查,但最終掌握的核心證據只有他自己的懺悔信和退款以及供認的一些事實。動用警力也基本局限在北京警方的范圍。而廣藥案及此次反賭行動由公安部直接調查審理,調查取證的范圍已經波及全國多省市,協助調查的人數已逾百人。
從案件核心突破點來看,龔建平案始終集中在龔建平本人身上,龔建平本身並不是『黑哨』群體的核心人物,他能夠牽出的線索並不多,掃黑從他身上找到新突破的可能性也並不大。但廣藥案中,突破點恰恰不是廣藥本身,而是王鑫、王珀等圈內公認的『賭球做球核心人物』,從他們身上足以找到反賭的核心突破點。
從法律保障上看,當年的龔建平案發時對象只集中在『黑哨』上,而當時足球裁判受賄,在法律上如何定義,是一個盲區,足球裁判只歸足協管,沒有針對這方面問題的適用法律。此次『反賭』從法律保障上卻足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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