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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廣州足協官員楊旭操縱比賽被央視曝光後,如何處罰廣藥隊成為新的焦點,所有人都在等著中國足協打架第一棒,但根據記者了解,中國足協目前十分為難,首先是公安部門依然在調查廣藥涉嫌操縱比賽的案情,其次面對聲勢浩大的掃賭風暴,究竟還有多少人多少球隊會被『揪』出來,中國足協也不得而知。但無論結果如何,廣藥隊肯定會被重罰,他們在中國足協的注冊資格很有可能不保。
根據《中國足協紀律准則和處罰辦法》,對俱樂部參與『賭博』和『不正當交易』都有明確的處罰條款,足協紀律委員會在量刑時將明白無誤。其中『第七十條不正當交易』中,特別列出『參賽球隊或運動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比賽成績或不正當利益進行私下交易,經紀律委員會認定,給予降級並罰款;取消注冊資格;其他處罰等條款。』各項處罰可以獨立或合並使用。
而在『第六十四條賭博』條款中,『運動員、官員、俱樂部(球隊)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足球比賽為內容,設賭、參賭或為賭博活動提供條件、信息或以各種方式配合他人賭博以及對賭博活動、賭博行為采取縱容、包庇的,給予運動員停賽;官員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2003年就有甲A和甲B俱樂部曾因向裁判行賄受到處罰,多人被禁止參與足球活動。
目前足協還未收到公安部門的相關處理意見,但25日的央視報道實際上已經公布了相關人員的犯罪事實,根據工作程序,足協將由紀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商議處理決定,隨後對相關俱樂部和人員進行處罰,如果認定相關情節屬實,2010年的中超將只有15支隊伍參加比賽。
據悉,廣藥俱樂部也深知自己難逃重罰,但目前廣州足球界都在為保住廣藥這個球隊而努力,而球隊不久前被廣州市足協托管以及此後的一系列改制計劃,可能都是為了盡可能消除廣藥涉賭事件,但新組建的廣州足球俱樂部能否規避責任?已經有律師表示可能性不大,理由是,從法律上講,一個企業名稱、股權、負責人變更後,新的單位主體必須承受之前單位主體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即便廣藥退出廣州足球,新企業接手組建新的廣州足球俱樂部也要承受廣藥俱樂部原應承受的法律責任。在沒有明確廣藥足球俱樂部將可能受到何種處罰的情況下,新的廣州足球俱樂部的創建工作不可能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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