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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在現代足球背景下原本算不上稀罕事。即便是諸如托蒂之類的大牌球星,也曾成為欠薪的對象,結果是『羅馬王子』對於俱樂部的財政困境表示諒解,接受了遲幾個月領到工資的方案。可是像朱駿這樣欠薪還欠得理直氣壯的投資人,倒是很難在其它國家找出類似的例子。
這種理直氣壯的根據何在?只是由於老板的狂妄自大嗎?恐怕未必,說到底,還是因為俱樂部在與球員博弈的過程中處於強勢地位。比如在理論上,球員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討要欠薪,但暫且不論他們到底能否打贏官司,僅以法律程序而言,假如俱樂部有心拖延時間,球員也許要經過勞動仲裁、一審、二審乃至執行等四個階段纔能真正拿到錢,沒個一年半載解決不了問題。然而賽程卻不會等人,到了新賽季,這些正在和俱樂部打官司的球員恐怕很難在申花獲得上場機會,也許只能在看臺上度過職業生涯的巔峰期,這一點顯然會令國腳級別的球員感到難以接受。
要是法律途徑走不通,能不能借助一下『行規』的力量?比如根據足協最新出臺的轉會規定,倘若俱樂部欠薪三個月,球員就有權解除原先的合同。可問題在於,人家老板並非一分錢都不付,而是在支付了小部分之後拖欠大部分。真到了足協那裡,人家可以說自己並沒有欠薪,只是在工資金額方面與球員存在爭議。若真如此,估計足協也未必願意對金額問題作出裁決,搞不好最後還是要求球員去申請勞動仲裁。
由此可見,哪怕球員佔盡了道理,但還是會在此類衝突中處於弱勢地位。為了盡快擺脫這些麻煩,搞不好球員最後會以求爺爺告奶奶的姿態懇請俱樂部放行自己轉會。這樣一來,俱樂部先是可以省下幾百萬元原本應該支付的工資,而後又可以在球員轉會過程中賺到成百上千萬元,一裡一外兩筆賬算下來,也許要比推出什麼新網游更有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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