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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前天和昨天兩天的時間,中國足協召集中超、中甲俱樂部召開會議,討論新的轉會制度。然而,足協提出的全面接軌國際轉會制度的方案,並未得到各俱樂部的支持,『轉會新政』還有待商討。
國內足壇現行的轉會制度,球員合同期滿後,俱樂部仍擁有30個月的保護期,球員的利益難以得到保障。也正是在國際轉會制度的衝擊下,纔誕生了今年初的周海濱、戴琳等事件。這也讓足協和俱樂部看到了改革原有轉會制度的必要性,所以足協纔在賽季結束後將討論制定新的轉會制度提上議事日程。這次討論會,不僅各俱樂部負責人參加,相應的律師也一同到場。
在足協制定的新轉會制度裡,將原先的30個月保護期改為了3個月。另外值得關注的一點,就是一名球員合同到期後轉會至國外球隊,至少要等9個月之後纔可以自由轉會到國內其他球隊。對此,俱樂部方面認為新政的確保障了球員利益,但是卻損害了俱樂部利益,所以絕大多數的俱樂部都表示反對。部分負責人提議制定至少兩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保存30個月保護期或者適當縮短。
最終,討論會並未達成一致。11月24日至25日,足協還將組織球員代表進行轉會制度的討論,球員代表由各俱樂部推薦。此次討論之後,足協將綜合各方意見和建議,制定新的國內足壇轉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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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又該有倒黴的俱樂部嘍~~~你們敢不答應豬協的龜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