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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賭風暴』愈演愈烈,相關法律專家希望在量刑上不僅局限於『賭博罪』,也希望借機建立司法介入足球監管的長效機制。
相關法律專家解釋說:『按照我國刑法,賭球只能參照「賭博罪」判處三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這對於動輒數十萬甚至成百上千萬的賭球行為而言,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所以,應該參照刑法中的行賄、受賄罪進行嚴打。』同時,有專家還認為以『賭博罪』比較難打擊賭球,可以參照刑法中的『詐騙罪』量刑。
在此基礎上,部分法律界專家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此次反賭只是一項專項行動,還達不到治本的效果。更何況相關配套的法規目前還沒有跟上,一旦沒有司法介入,最終還是不了了之,根本達不到徹底鏟除毒瘤的目的。』這些專家希望將打擊賭球形成常態化,而不是頭痛醫頭。『掃賭常態化的基本前提應當讓收效甚微的足協內部監管退出歷史舞臺,借助今年的反賭契機建立司法介入足球監管的長效機制。做到這一點其實並不難,也是公安、檢察部門職責所在,關鍵在於有沒有決心。』一位法律界人士這樣闡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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