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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10年轉會新規,中國足協召開了一系列會議。相關人士表示,『接軌FIFA轉會規定是必然趨勢。我們到英國、意大利、日本等國考察時,人家關於這方面的回答都是,只用FIFA一個轉會規則,這樣便於建立一個統一的轉會秩序。』
關於轉會新規的問題,從2008年10月以來召開了數次會議,征求了俱樂部、圈內人士等多方人士的意見,『接軌FIFA』和『保護俱樂部利益』兩種意見糾纏不休。不過,周海濱、馮蕭霆強行『出走』,王棟也差點單方簽約澳超,這將舊轉會制度的弊端暴露無遺,迫使足協不得不考慮與FIFA接軌的問題。
9月,中國足協曾經出臺過一份詳細的轉會新規。不過這份新規和FIFA規定相差太遠,以至於不得不重新就各項條款進行修改。11月6日發到俱樂部的最新征求意見稿,幾乎是按照FIFA規定梳理下來的。
本來,中國足協還在考慮球員合同到期後,自由轉會的『保護期』問題,把原來的30個月保護期改為12個月。但是,那樣的轉會保護期根本就不適用於國際轉會,於是改為接到正式的轉會新規後,原俱樂部可以重新和球員簽訂合同。
足協一直在征求俱樂部關於轉會的意見,大多數俱樂部不放棄自己的利益。但幾乎所有俱樂部又都表示,只要中國足協確定了方向,俱樂部就會服從。11月8日晚,北方一家俱樂部的老總表示,『我們看了轉會規定,可以說球員基本上能自由轉會了。雖然俱樂部利益受到損失,但是只要足協確定下來,必須服從。足球越來越國際化,我們不能游離於國際足聯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