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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0月17日,針對14日京津大戰泰達足球場內球迷向場內投擲雜物的行為,中國足協於17日做出了處罰決定。對天津賽區給予警告。
足紀字[2009]37號
關於對中超聯賽天津賽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09倍耐力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六輪第202場,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隊與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的補賽於2009年10月14日在天津市泰達足球場進行。
在比賽進行中,部分現場觀眾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影響了比賽的正常進行,在場內外造成了不良影響。在今年的中超聯賽中,天津賽區曾因賽場秩序問題受到過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的通報批評(足紀字[2009]01號文)。然而,天津賽區沒有認真吸取教訓,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入場觀眾的安全檢查工作,致使部分觀眾將礦泉水瓶等違禁物品帶入場內。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對天津賽區予以警告。
望天津賽區要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入場觀眾的安全檢查工作,對場內出現的不文明行為要及時制止,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比賽正常進行,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中超聯賽還剩最後三輪,望各賽區切實加強賽區的組織和領導,重視賽區的安保工作,嚴格安檢制度,加強對觀眾的教育和管理,及時制止場內的不文明行為,確保中超聯賽安全、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主任: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