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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消息,在第十一屆全運會開幕當日,十一運會組委會有關部門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回函,表示已將煙草公司的捐贈資金全部退還有關企業。
這一落款為『山東十一運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的信函在16日被送至中國疾病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疾控中心控煙辦副主任楊傑說:『沒想到能夠這麼快得到回復,為十一運會組委會對我國控煙工作所做的努力感到敬佩,這一決定值得肯定。』
疾控中心控煙辦14日致函十一運會組委會及國家體育總局,建議組委會退還煙草公司捐款。據控煙辦介紹,全運會官方網站此前報道,有9家國內煙草公司(集團)向十一運會捐款。其中山東煙草集團捐款高達2000萬元。
控煙辦在這封信函中認為,組委會公開接受煙草公司的捐助,違反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實施准則的要求。
楊傑介紹說,為遏制煙草流行,世界衛生組織主持制定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公約》),至今已有16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公約》。中國政府於2003年11月10日簽署了《公約》,2006年1月9日,《公約》在中國生效。
《公約》第五條第三款明確要求,在制定和實施煙草控制方面的公共政策時,各締約方應根據國家法律采取行動,防止這些政策受煙草業的商業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響。此外,《公約》第十三條要求,每一締約方應根據其憲法或憲法原則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據了解,除疾控中心控煙辦外,長期致力於控煙工作的『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也曾在10月12日致函組委會。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宜群認為,『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是崇高的體育理念。為了這個目的組織的全運會,接受生產危害人民體質商品的煙草企業贊助,與這一理念相衝突。
她說,煙草行業的贊助之舉可視為推銷對人民健康造成傷害商品的變相促銷活動。它對體育事業的『贊助』,同樣包含著商業利益的目的。
針對這些建議,山東十一運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在回復控煙辦的函中說,『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貴辦10月14日給十一運會組委會的函件已轉送我公司,非常感謝你們的關心和幫助,我們已將煙草公司的捐贈資金全部退還有關企業。』
記者隨後電話聯系組委會市場開發部捐贈處有關負責人,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所有煙草公司捐贈資金確實已經全部退還,但由於忙於開幕式准備工作,他未能提供更多有關資金退還方式和總額等方面的信息。
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的吸煙人數超過3億,居世界之首。我國每年死於吸煙相關疾病者達到100萬,如果目前的狀況不加改變,到2025年將達到200萬。
吳宜群說,當前有關控煙的知識還有待普及,全民控煙意識需繼續加強,但事實證明,在與煙草行業沒有根本利益關系的部門,實現控煙是不成問題的。
此前類似於退還煙草企業捐款的做法在中國已有先例,2004年在上海舉辦的F1賽事實現在賽車場內禁止煙草廣告;去年北京奧運會,成功地實現了綠色奧運、無煙奧運的目標;今年上海世博會為了健康理念也中止了煙草企業2億元捐助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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