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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森屢上公堂,喂飽了律師的腰包
對於美國司法系統來說,邁克泰森並不是個陌生人物。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泰森全都不止一次充當過。
1998年,泰森在紐約地區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拳擊經紀人唐金賠償1億美元。泰森在訴訟文件中說,從1995年他出獄再次進入職業拳壇到1997年在賽場上他咬掉霍利菲爾德一塊耳朵肉為止的兩年時間裡,唐金從他的手裡詐取了大量金錢。
與此同時,泰森還狀告前經紀人羅裡霍洛維(RORYHOLLOWAY)和約翰霍恩(JOHNHORNE),指控他們勾結唐金,簽署了偏向於唐金的合同,共同騙取他的金錢。
去年,法院判處泰森可以得到1400萬美元,但是要在破產法院宣布批准之後。
本來,泰森已經通過拳擊比賽獲得了高達3億美元的財產。可是,自身的奢侈浪費、再加上被唐金等人合伙算計,現在落到了幾乎破產的邊緣。而且由於泰森多年來不斷打官司,他的相當一部分錢財都以訴訟費用的名義跑到了律師的錢包。
博斯曼狀告俱樂部獲得勝利,法庭上獲勝但無法再登賽場
1990年,讓-馬克博斯曼(JEAN-MARCBOSMAN)是個水平一般的足球中場球員。他與比利時名氣不大的列日隊的合同馬上到期。列日隊要求博斯曼簽訂新的合同,但是工資要減少60%。博斯曼要求轉會,法國的敦刻爾克俱樂部表示願意收留博斯曼,只要博斯曼獲得自由轉會權利。
列日隊拒絕了博斯曼的要求,讓博斯曼一生陷入了無窮無盡的官司當中。列日隊要求敦刻爾克俱樂部提供一筆資金,否則拒絕博斯曼離開。為此,博斯曼提出了訴訟,舉出歐盟的勞動權利作為理由。
一家比利時法庭做出了有利於博斯曼的判決。1995年,經過了無數次訴訟之後,歐洲法院維護了最初的判決,規定運動員可以不向原來的俱樂部交錢就可以自由轉會。
雖然博斯曼在法庭上獲得了勝利,但是歐洲的足球俱樂部似乎已經聯合起來對付一個小球員,沒有俱樂部願意僱傭博斯曼,這位比利時普通足球運動員只好離開喜歡的綠茵賽場。
老板和教練的官司互有輸贏,無論輸贏律師照樣有利可圖
老板阿蘭蘇加(ALANSUGAR)本應當照看球隊的財務問題。與此同時,教頭特裡維納布爾斯(TERRYWENABLES)本應當管好球隊在球場上的表現。對於英格蘭的熱刺隊來說,蘇加和維納布爾斯本來應當建立一種完美的伙伴關系,開創熱刺隊的新時代。
然而,1993年5月,蘇加突然解除了維納布爾斯的教練職務。對此甚為不滿的維納布爾斯將蘇加告到了法院。英格蘭的最高法院判定維納布爾斯馬上恢復熱刺隊主教練的工作。
蘇加馬上以另外的理由提出訴訟,並且獲得了支持。在以後的幾年裡,維納布爾斯和蘇加不斷告來告去,勝負接踵而來。不過在他們的官司中,得利最多的依舊是律師們。
陸幽狀告黃健翔
2007年6月6日,就在中卡之戰前夕,前央視名嘴黃健翔在其博客上發表了一篇《丑話說在前邊》的文章中,開門見山地公然怒斥中國國家隊總教練杜伊,尤其是文章裡對杜伊私生活方面大膽直白的披露,文中寫道,『你可以隨便玩,但是千萬玩好了,玩過關了。否則,別怪我跟你玩秋後算賬。』接著又抨擊杜伊把獨家采訪都給了『零距離』的,等等,讓許多讀者和相關人士嘩然。隨後由於種種原因,黃健翔刪掉了文中有關杜伊私生活的文字。即便這樣,很多網友開始結合黃健翔的敘述和以及早前網上的傳言,推斷該丑聞女主角就是國家隊前首席隨隊記者陸某。
令黃沒想到的是,一年後的幾天,當事人陸某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開始和他對簿公堂了。也許,有些人你可以罵,但是有些話你卻不能說,否則後果真的很嚴重,可能要損失一點銀子。
鳳鋁告籃協:典型的『秋菊』
上訪為了能進CBA,鳳鋁等了又等,盼了又盼,終於等到了絕佳的機會,可是最終希望又流產之後,鳳鋁真的怒了。在9月4日召開的CBA聯席會議上並沒有依照准入制,而是『玩投票表決的把戲』,最終讓他們沒能入選。於是,鳳鋁對籃協的『准入』制度提出了質疑,認為他們沒有通過准入,屬於『死在規則之外』,籃協在此問題上存在『暗箱操作』。於是,他們開始『討一個說法』,采取法律行動也不是針對中國籃協的,雖然針對存在諸多問題的CBA准入制度的,要的是『雙贏』,但是無形中已經打了籃協的嘴巴,你說能有『好果子』吃嘛,結果很明顯,籃協安然無恙,鳳鋁喊冤而去。
體育雜志指責騎師弄虛作假,騎師馴馬師獲20萬英鎊賠償
歐洲有名的騎師凱倫法倫(KIERENFALLON)經常遇到各種各樣的是非。頑皮而又自負的法倫也恰恰依靠了這些是是非非大大提高了知名度。
一天,《體育生活》指責法倫在1995年舉行的馬賽上缺乏職業道德,想方設法不讓TOPCEES獲勝。為此,法倫和他的馴馬師傑克拉姆斯登和林達拉姆斯登夫婦等人提出了訴訟。
法倫等人表示,盡管他在比賽中可能犯下了戰術錯誤,但是他根本不會阻礙馬匹獲勝。
然而,電視人德裡克湯普森宣稱,法倫曾經告訴他,拉姆斯登曾經下令他拖住TOPCEES。但是法官沒有相信湯普森的證詞,並且下令《體育生活》賠償法倫70000英鎊,拉姆斯登夫婦125000英鎊。此外訴訟費用也由《體育生活》承擔。
於芬告狀:把屬於我的獎金還給我!
就在前不久,於芬在年初提交給國家體育總局的舉報周繼紅涉嫌私吞自己獎金的檢舉信曝光。在檢舉信中提到,於芬在帶隊期間所獲得的獎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獎金均未發放。『我至少還有300餘萬元的獎金沒有得到,都是一些明賬。』但於芬表示她只拿到了不到百分之十的獎金。進而她表示不滿,『我近十年的獎金跳水隊負責人周繼紅到底報給誰而又最終落入了誰的手中了呢?』據於芬表示今年1月28日向國家體育總局遞交過一封檢舉信,但是在前後經歷了差不多有9個月之久,但是並沒有相關的權威的、准確的官方答案對此事給予明確的說法。如今,她之所以在奧運備戰前將跳水隊克扣獎金的事翻出來,於芬表示她『不是一個看重錢的人』,之所以寫檢舉信不為別的,就是要讓中國跳水隊沒有那麼多烏七八糟的東西。』
雖然,相關負責人已經表示,於芬的獎金發放手續清楚、完備,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佔獎金問題。但是,從目前來看,這起糾紛顯然沒有停止的意思。於芬能拿到她的獎金嘛,還是她壓根就沒有獎金,我們不知道,只能看結果了。
艾冬梅狀告王德顯:庭外和解
06年,艾冬梅等人以王德顯在帶教自己期間『侵吞』了自己16萬元的收入為由,將王德顯告上法庭。據悉,1999年前,她從未領取過體工隊的工資。經向體工隊工作人員諮詢,她得知當時自己每月工資近1000元,退役後工資也有七八百元,均是通過王德顯替她們保管的工行存折發放的。2002年10月,艾冬梅從王德顯處拿回了自己的工資存折,但裡面的餘額僅有2619元。2004年,離隊2年的郭萍纔拿到了工資存折,裡面只有7000塊錢。據悉,艾冬梅等拿到賠償後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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