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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消息,在中國足協的催促下,長春亞泰俱樂部將和王棟簽訂的5年期附加協議傳真到了中國足協,簽訂日期是2007年年初。亞泰俱樂部聲稱這份附加協議有效,他們向紐卡斯爾和中國足協一直聲稱的5年合同,實際上指的是這份附加協議。
根據中國足協的相關規定,附加協議的條款要在正式合同中注明,纔會被承認。亞泰俱樂部和王棟簽訂的這份附加協議的內容,在2007年到期的正式合同中沒有注明,2008年到期的合同同樣沒有任何顯示。現在,關鍵的判罰權到了中國足協手中,他們如何對待這份附加協議,將左右亞泰俱樂部和王棟合同糾紛的結果與方向。中國足協的態度是,一切按照中國足協和FIFA制度辦事。
和球員熟悉的人士都知道,長春亞泰俱樂部與球員簽訂的附加協議,據說也是一年一簽,即2007年簽訂附加協議後,2008年還照樣再簽訂一份新的附加協議。如果2008年果真都簽了一份新的附加協議,則亞泰俱樂部提供的2007年附加協議就作廢。即使裡面真的有5年期限的條款,在2008年附加協議到期之後,這份2007年的附加協議也早就不再有任何意義。
在周海濱和馮蕭霆轉會國外之後,中國足協在涉及到國際轉會的時候已經很有經驗。按照中國足協的原則,在涉外轉會上,只能按照FIFA規定執行。現在王棟遇到的問題是國內合同,原因卻是國外轉會過程中出現的。所以,中國足協非常慎重,要求當事人雙方都要出具各自的證據,然後根據這些證據來判定結果。當初,馮蕭霆和周海濱問題出現的時候,中國足協與俱樂部溝通的時候,山東魯能和大連實德俱樂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們的合同沒有到期,只能按照FIFA規定放行。
亞泰俱樂部相關人士表示,他們依然希望王棟能夠回到俱樂部,俱樂部高層還希望王棟8月2日能夠上場為亞泰隊進行比賽。因為此前亞泰俱樂部一直聲稱沒有和王棟簽訂2009年的合同,加上糾纏於5年期限的問題,在沒有水落石出之前,雙方很難達成一致。
可以斷定,在中國足協最終裁定結果之前,王棟轉會事宜只能是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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