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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7月21日消息,雖然NBA聯盟已經對他們的最低年齡限制規則向國會做出了解釋,但是一些挑剔的立法者還是不依不饒,他們已經以書信形式發出通知要求會見NBA聯盟的官員討論此事。
2005年,NBA聯盟與球員工會協商後制定了一項關於最低年齡限制的規則,要求球員至少年滿19歲而且有一年的大學經歷纔能進入NBA。上個月,以史蒂文·科恩為代表的多名國會議員對此項規則提出異議,他們稱這是不公平的,敦促聯盟盡快修改這項規定。
NBA主席喬爾·利特文向科恩致信解釋了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提昇聯盟的商業利益,
『讓那些即將進入NBA的球員在能力、經驗、成熟度和為人處事的技巧上都得到鍛煉』,使得NBA保持在一個高水平。而且規則還可以幫助球隊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他還補充道,球員獲得多一年的鍛煉,會使他們在進入NBA後能從容地處理身邊的各種挑戰。
利特文強調NBA制定這項規則是出於『商業考慮』,並不是為了強迫球員們去上大學。他辯解說,在美國許多僱主也會要求工作人員必須有高中經驗,美國國會也對國會成員、參議員、總統的年齡有限制,為什麼NBA就不可以。『我對你們的反對意見感到難以理解。』
周一科恩給利特文回信指出,球員應該有『經濟自由』來做出自己的決定。他說他理解的規則是聯盟出於幫助球探更方便地工作和維護球隊的利益。
『我關心的是球員為了維護聯盟所謂的商業利益被迫遵守這樣的規則而受到傷害。』這位議員還寫道,『年齡限制』阻礙了球員可以盡早的養活他的家庭。
信中還指出這樣的規則使得球員在進入NBA以前受傷的概率大大增加。
『我擔心一些具備了一切條件完全可以在NBA獲得成功的年輕球員會成為這些規則的犧牲品。』科恩寫道。
科恩要求會見利特文以及大衛·斯特恩,此外他還說如果NBA堅持這項規則,他將考慮舉行聽證會甚至是重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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