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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消息,如今擔任上海U16全運足球隊主教練的范志毅,沒有想到,與前妻的財產糾紛卻又將他推向足球場外的風口浪尖。對於拖欠前妻200萬元的費用,范志毅並不否認,但他透露自己確實沒有經濟能力執行判決內容,他表示正積極尋求私下解決方案,『在與法院、我前妻代理律師進行三方溝通時,我提出向親戚借款並一次性付我前妻150萬了結此事。如果對方不接受,我只能放棄協商,大不了還一輩子……』
官司伴隨范志毅
◆ 2002年7月,范志毅就媒體有關自己『涉嫌賭球』的報道,上訴到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報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不過,法院2002年年底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范志毅敗訴。
◆同年,范志毅還與蘇格蘭鄧迪隊發生合同糾紛。起因是,范志毅年中從上海中遠隊返回鄧迪隊後,雙方因為薪水等合同條款發生分歧。在范志毅拒絕在新合同上簽字後,鄧迪隊開始施壓,對他停薪停訓,范志毅因此將鄧迪告上法庭。最後雙方握手言和。
◆ 2004年1月,范志毅因未及時償還740萬元的個人商鋪貸款,被銀行告上法庭。有消息稱,范志毅有些『冤』,他只是出面幫朋友擔保,但卻惹來一身麻煩。
◆ 2007年,范志毅還到勞動部門狀告蘇州趣普仕足球俱樂部拖欠自己以及教練組的工資、獎金。
前妻做得太絕 居然還跟我算利息
范志毅與李某於2006年5月10日協議離婚,協議規定:雙方離婚後,范志毅應向李某分階段支付300萬元人民幣。由於遇到一些經濟困難,范志毅在支付了首期100萬人民幣後,第二、三期的款項一直未付,所以被李告到法院。據了解,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在去年9月16日一審審結該案,判決內容包括:一、被申請人范志毅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申請人200萬元;二、范志毅自2007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起各自以100萬元為本金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支付申請人至判決生效時止的利息;三、如范志毅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按照判決,范志毅如今應該連本帶息支付2413949.72元人民幣。
對於違約金部分,范志毅曾提起上訴,今年1月15日,市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范志毅的上訴。對此,范志毅顯得既難過又失望,『既然是我白紙黑字簽下的東西,我當然認。我尊重法律,服從判決。可我現在確實沒有經濟能力執行判決內容,我前妻可以讓律師查我的賬。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看僧面還要看我女兒的面子。這個錢還跟我算利息?我當年考慮她可能要改嫁沒向她要孩子的撫養費,她這麼做太絕了。』
范志毅解釋,之所以一直未能給付餘款主要是因為自己2006年深陷經濟糾紛,財產被銀行凍結。『當時我幫朋友借貸做抵押擔保,結果朋友未能如期還款,我作為簽字責任人財產被凍結。從2005賽季結束離開中邦後,我不再是職業教練、隊員,也就沒有高額的經濟收入。』
若協商不成,大不了還到女兒的孫子出生
范志毅透露,自己一直在尋求解決的辦法,絕不會賴賬。『我跟法官說,在美國的姐姐讓我先拿去150萬,用來一次性了結這樁糾紛。提出方案後,我就走了。法官則和留下的對方代理律師繼續談,可到現在法院那邊也沒告訴我協商結果。』讓范志毅沒有想到的是,等到的不是協商結果,而是經外界曝光後的更大的風波。『我希望法院能真正做到積極調解,公平公正。畢竟雙方當初是協議離婚。』
自從退役後轉向教練崗位,范志毅的職業生涯並不是一帆風順,曾幾經漂泊。如今,他正安心、專注地做好上海全運隊的帶隊工作,對現在的工作范志毅非常珍惜,他也真的不願被外界的事情滋擾。『我願意與各方溝通,盡快解決此事。』范志毅同時也表示,如果對方執意把事做絕,那麼也只能『按能力辦事』。『如果調解不成,那我索性也不向親戚借錢還她了。總是被逼著,我這人也有逆反心理,我就用一輩子還好了。我可以拿我現在工資的三分之二還她,留下三分之一給女兒,還到我女兒的孫子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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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狗食
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