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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3月25日消息,活塞球星阿倫-艾弗森最近又要破費了。聯邦法庭今天判決艾弗森必須為其個人保鏢2005年的一次酒吧打人行為作出賠償,而金額高達26萬美元。
艾弗森2005年在造訪華盛頓時與他的保鏢及朋友到一家名叫EyeBar的酒吧消遣,艾弗森當時向酒吧負責人要求騰出VIP客人區域,但這位名叫馬林-高弗雷的負責人拒絕了艾弗森的要求。此後雙方發生口角,於是一名叫傑森-凱恩的保鏢動手毆打了負責人。高弗雷經醫院鑒定,遭到了包括腦震蕩、耳膜破裂、眼出血、肩關節扭傷、以及不少皮肉外傷,最重要的是他的心理也受到創傷。
不過陪審團認為艾弗森沒有參與斗毆,他只是站在沙發上觀戰,因此他也沒受到更多指控,只需要賠償受害人損失。2007年時,艾弗森曾對首次判罰結果進行上訴,所以此案件到今天纔有結果。
受害人高弗雷和酒吧另一擁有者戴維基特雷爾曾向艾弗森索賠高達2000萬美元,但法庭認為艾弗森只需要賠償1萬美元的治療費和25萬美元的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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