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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翔所代言的某品牌汽車在江西出事,快報已報道,昨天記者了解到,車主的委托代理人已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追加劉翔為被告的申請。
原告袁先生表示,之所以追加劉翔為被告,是因為當初購車時,他對比了好幾個品牌的車子,最後纔選擇了凱迪拉克,而劉翔的凱迪拉克代言廣告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他的選擇。如今,車子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車禍,車子損壞如此嚴重,氣囊卻一個都沒有彈開。而廠家和經銷商至今沒有一個明確說法。袁先生告訴記者,明星代言本身無可厚非,但他要通過這次訴訟給所有代言人一個警示——不能只顧代言費而忽視社會責任及大眾對他們的信任。
中心說法:其實劉翔也開這車
田管中心副主任王大衛說:『我們上午已給廠家打去電話了解情況。據廠家稱,汽車出現的這些問題還需專業部門給出質檢結果。在得到專業機構的權威論證後,我們再研究怎麼處理此事。』王大衛告訴記者,其實劉翔本人也在使用該品牌的車,包括田管中心的公務用車都是這個品牌的廠家提供的。
專家視點:劉翔不太可能賠錢
法律界專家認為,根據媒體報道的情況,要想追究劉翔的法律責任,難度比較大。專家說,要追究劉翔責任,需權威部門認證他代言的廣告是虛假廣告。如是,企業要承擔法律責任,劉翔將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所謂的補充賠償責任是指,在企業資產不足以賠償的情況下,由劉翔承擔賠償責任,而這種情況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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