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月8日消息,2009賽季,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將重拳出擊,嚴厲打擊惡意犯規以及公然『洗牌』等球場上的違規現象,涉案球員可被停賽6場以上。很顯然,在經歷了2008年的『武漢退賽』風波後,中國足協正在逐步完善紀律處罰的准則,嚴厲打擊球場粗暴犯規等有違體育道德的行為。
以往,足協從嚴處罰的是球場暴力行為,但對於足球場上的粗暴犯規行為沒有特別明確的界定。因此,足協紀律委員會新賽季對紀律處罰的准則進行了8處修改,杜絕有人鑽政策的空子。根據本賽季紀律規則的新規定,如果球員在比賽中惡意犯規,將被停賽6場;如果帶有暴力傾向,處罰至少還要追加2場。與此同時,足協紀律委員會針對上賽季上海申花隊公然『洗牌』事件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如果在聯賽中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該隊球員在原先自動停賽的基礎之上,還將被足協追加處罰。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1 條,查看全部 | ||||
早幹什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