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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陳水扁一手主導的所謂『二次金改』,是扁家系列弊案的『重頭戲』。1月9日,臺灣『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報告』出爐,質疑扁任內進行『二次金改』有嚴重弊端,多位扁朝財政官員遭到特偵組的約談。島內輿論狠批說,『二次金改推動金融改革成效不彰,推動陳水扁大肆斂財成效驚人!』
斂財工具
2004年底,扁著手實施所謂『二次金改』,宣稱要讓公營金融機構民營化,要讓官股銀行減半,並『限時限量完成金融機構整並』。『二次金改』中,幕後的主導者陳水扁與財團間金錢交換黑幕重重。捕捉到『商機』的私人財團紛紛向陳水扁示好進貢,以圖搶得一塊肥肉。當時,『金權交換』盛行,市場上金融大餅分食的藍圖早已經規劃好,連哪些集團可能吃下哪些官股金控公司都是『清晰可知』。果不其然,『二次金改』的結果就是3歲小孩吃下百年老店,獲利者多為綠色財團。
扁下臺後,『二次金改』過程中的內幕一一被揭發,開發金辜仲瑩、101前董事長陳敏熏公主王子之爭,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引爆辜仲諒及澄清湖購地弊案鄭深池匯款扁家,以及元大馬家2億元新臺幣現金入扁官邸及代為處理扁家7.4億元新臺幣現金等紛紛浮出水面。
疑點重重
1月9日晚,『行政院』公布檢討報告認定,『二次金改』的主要關鍵,是陳水扁宣示『限時限量完成金融機構整並』,但行政部門因配合而急促不周延,扭曲了整並提昇競爭力的政策。
報告認為,『二次金改』中的公股股權管理存在4大疑案:一是彰銀辦理私募發行特別股案;二是兆豐金控2006年度董監改選案;三是中華開發金控2007年度董監改選案;四是華南金控2007年度董監改選案。
有關金融監理的4大疑案,則為:一、中華開發金控轉投資金鼎證券案;二、中信金控插旗轉投資兆豐金控案;三、臺新金控轉投資彰化銀行之核准及財務監理案;四、中華開發金控經營權爭議案。
報告也指出3大疑點:第一、彰銀辦理私募發行特別股招標過程;第二、修正金控轉投資規定;第三、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積極度不足,包括『具公股的金控董監改選、公股股權管理碟槽輿論質疑、監理法規修正解釋、財務結構監理』4項。
吃乾抹淨
2005年,陳水扁曾在接受某媒體專訪時放話說,『誰不執行「二次金改」,誰就下臺』。今天看來,那句話真正意思是『誰阻我發財,誰就下臺』。日前,特偵組追查陳水扁任內推動的『二次金改』弊端,發現扁、珍收賄金額高達17億元新臺幣。10日,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說,除水扁利用『二次金改』大收回扣,扁家獲利遠不止那些錢,最保守估計就有30億元新臺幣,最多還超過百億元新臺幣。
島內媒體說,『二次金改』實際是陳水扁培養親扁的金融資本集團。丑事被揭發之後,扁家人不斷恐嚇相關財團。『扁家人不只把「二次金改」當斂財工具,還寄望拿錢後可以吃乾抹淨。只是,隨著行賄人紛紛轉為污點證人,陳水扁還能負隅頑抗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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