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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6天的充分調查和征詢後,中國籃球協會今天凌晨1時多,開出CBA聯賽史上最重的一張罰單: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對上海東方籃球俱樂部教育管理不力給予『通報批評、罰款10萬元』的處罰;對衝突事件主要責任人、上海西洋隊隊長劉煒『通報批評、罰款5萬元、追加停賽10場』的處罰,對事件另一責任人蔡亮處以相同處罰。
在這份處罰通知中,中國籃協評述了滬滇衝突事件經過。『11月28日晚,在2008-2009賽季CBA第六輪第48場雲南紅河隊與上海西洋隊比賽中,當比賽進行至終場前1分53秒時,雲南紅河隊外援嘉伯和上海西洋隊6號隊員蔡亮在場上爭球時發生衝突,裁判員判罰雲南紅河隊外援嘉伯技術犯規,雲南隊教練隨即把嘉伯換下場,隨後,上海西洋隊部分球員和教練對此判罰和對方外援嘉伯表示了不滿。
賽後,在體育館內的通道處,上海西洋隊部分隊員與雲南紅河隊外援嘉伯發生衝突,歷時1分16秒(根據監控錄像顯示,衝突發生在22時09分33秒至22時10分49秒之間)。
事發時,臨場技術代表和比賽巡視員正在參加賽後新聞發布會,聞訊後立即趕到事發現場,第一時間展開調查取證,找在場人員包括衝突雙方有關人員和值勤的保安、球迷、裁判、接待人員等了解情況,並在第一時間調看了事發現場的監控錄像,讓雙方球員以及第三方目擊證人書寫衝突的經過。11月30日,中國籃協又安排工作人員在寧波賽區對上海西洋隊部分隊員分別做了詢問和筆錄,核實事發當時的細節。
本著慎重、負責的態度,中國籃協於12月4日在北京召開了征詢會,參會人員有:當事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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