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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於芬委托律師正式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發出律師函,要求對『獎金門』事件給出一個合理答復。於芬的代理律師王兆峰表示,不管代領人到底存不存在,游泳中心對此事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王律師稱,4日他們已向體育總局遞交了律師函,要求監察局重新審核於芬的獎金,並做出正面回應和答復。如果答復不能讓人滿意,通過行政手段也不能解決問題的話,他們會考慮進入司法程序。從目前他們掌握的證據來看,勝算很大。據悉,於芬已經找到5名代領人中一個名叫吉勇的人:『(監察局)調查說有一個叫吉勇的代我領了好幾筆獎金,但他本人明確告訴我從來沒有代我領過任何費用和獎金。今年6月9日,他甚至已經寫下了書面的證明來說明這一點。』並且獎金清單上這個人的簽名都是偽造的。
除了於芬手中掌握的證據,王律師表示中心的聲明也提供了部分證據:『游泳中心既然已經承認有人幫忙代領於芬教練的獎金,那麼也就說明這份錢是存在的、屬於於芬本人的,但是現在於芬教練本人有一部分獎金並沒有拿到手。我想這個就是我們能夠打贏官司的重要籌碼了。』王律師還表示在法律上,『游泳中心負有舉證責任』。另外,王律師還介紹,於芬曾提到如果要回這些獎金,可能會用這些錢資助一些有潛力,但家境困難的運動員訓練。(記者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