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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聖保羅地方法院4日認為環球影業公司未履行其發行電影《光輝歲月——球王貝利》的合同,應該支付給『球王』貝利1000萬雷亞爾(約合480萬美元)作為賠償。
貝利認為關於他的電影在巴西的電影廣告欄中停留的時間太短,而且也沒怎麼進行海外發行,因此狀告環球影業公司。地方法院法官小托萊多宣判環球影業公司賠償給貝利和制片人阿尼瑪1000萬雷亞爾,環球影業公司可以對判決提出上訴。環球影業公司認為,影片的發行量比預計要少是因為電影在宣傳欄中的時候觀眾人數不多,因此決定縮短在廣告欄中的時間。
影片《光輝歲月——球王貝利》真實紀錄了上世紀最偉大球員——貝利的成功之路,於2004年首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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