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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消息:資深跳水教練於芬28日對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關於『檢舉門』的表態提出疑問,並且指出涉及自己的獎金發放清單涉嫌造假。
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相關負責人27日表示,2008年1月30日,我們收到於芬反映跳水隊領隊周繼紅貪污其獎金問題的舉報信。經監察局協調,游泳中心組織人員就於芬舉報信中提及的7名運動員18筆獎金發放情況逐一進行了核查。期間翻閱了有關財務資料,除於芬自己領取的獎金外,其他獎金由5人代為領取。核查結果表明,獎金發放手續清楚、完備,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佔獎金問題。
但是,於芬28日接受新華社記者電話采訪時稱,她並未委托其他人為自己代領獎金。在上文提到的『5人』中,有些人她根本不認識,而有人已經向自己證實從未為她代領過獎金。因此,於芬認為獎金發放清單上的簽名存在造假的情況。
於芬表示,這件事也反映出游泳中心的財務管理制度存在問題。這麼多的錢,由這麼多不同的人代領,而且沒有當事人的委托,很容易造成混亂。於芬稱,游泳運動管理中心跳水部的某位領導曾經告訴她,跳水隊的獎金就是由周繼紅分配的。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今年1月28日,於芬將一封檢舉信交給國家體育總局紀委。於芬在檢舉信中寫道,自己指導過的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等多名中國跳水隊隊員,在奧運會、世界杯等國際大賽上多次獲得冠軍、亞軍。依照國家相關規定,作為教練的於芬應當獲得高達數百萬元的獎金,但於芬只得到十幾萬元。於芬因此懷疑中國跳水隊負責人周繼紅私吞自己的獎金,並請求國家體育總局相關部門對此作出深入調查。
今年3月,於芬第一次通過媒體公開檢舉周繼紅,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及相關人士只是以『賬目沒有問題』予以回應。上周四晚,這封針對周繼紅的檢舉信在網上曝光,隨後幾天,於芬檢舉周繼紅私吞獎金一事再度成為熱點。面對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態度仍舊是『賬目沒有問題』。於芬多次公開表示,如果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賬目確實沒有問題,游泳中心就應當公示自己簽收獎金的明細表以正視聽。游泳中心對此則未予答復。
游泳中心為什麼不能公示自己簽收獎金的明細表,是於芬一直想要弄清楚的問題。
《中國青年報》說,於芬還進一步向國家體育總局紀檢部門反映,在自己找到5名代領者中的一人後,發現這名代領者的簽名是被人復制到獎金領取單上的。這名代領者已經為於芬的律師寫下書面證明,證明自己從未為於芬領取過任何獎金,他的簽名完全是被人冒用。
據於芬的法律顧問介紹,現在需要弄清的一個基本事實是,這麼多的獎金現在到底在哪?是被別人領走了,或是仍在跳水隊,還是被其他人侵吞了?如果還在跳水隊,可以采取內部行政手段解決;如果有人冒領,可以采取民事途徑解決;如果是虛構身份,則涉及到欺詐和詐騙;如果其他人利用職務之便佔有,便是貪污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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