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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9月13日,2008年北京殘奧會進行了男子400米T12級決賽。在比賽中獲得金牌的中國選手李岩松由於在比賽中離開自己的跑道,而最終被裁定所取得成績無效,同時被剝奪已經獲得的金牌。
根據《國際田徑比賽規則》163.3條規定:在分道跑的比賽中,運動員應自始至終在各自分道內跑進。如果有關總裁判確認裁判員、檢察員或其他人員關於某運動員跑出了自己分道的報告,應取消該運動員的比賽資格。
李岩松的比賽在晚上19點50分進行,共有四名選手參加該項目決賽。經過第一輪和半決賽兩輪比賽後,李岩松以半決賽第三名的成績躋身決賽,被分在第三道。決賽中,李岩松以49.36秒獲得第一名,並且創造了個人最好成績。20點52分,賽事組委會發布新的比賽成績表,表格下方標明:李岩松由於違反國際田聯規則163.3而被取消成績。金牌被原銀牌得主德國選手替補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