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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罷賽事件』不過是一場玩過頭的游戲。
『CBA的裁判大喊一聲:推出午門問斬!隨後眾多大臣上前求情,最後裁判來一個法外開恩。』
『國外的裁判玩了個乾脆,來了個斬立決。』
李春江既悔又怒,悔的是『姿態』做過了頭,戲份太足;怒的是當值裁判『不按常理出牌』,打了他一個措手不及。
『罷賽事件』一出,各方評論接踵而至,而討論的核心問題是『李春江是否被黑?』
其實簡單分析就能還原事件,李春江作為一名教練,作為一名在CBA摸爬滾打的教練,作為一名成年人,作為一名經歷過風風雨雨的成年人,『主動罷賽』的可能性為零。如果李春江沒有罷賽,那麼真相是中國隊被當值主裁黑出局?似乎種種跡象也表明了這一點,首先是裁判在比賽中有意偏袒敘利亞隊,這似乎讓後面事態的發展也變得合情合理。
那麼,有沒有第三種可能性呢?上文中提到過一個詞叫『主動罷賽』,這種事情大多發生在20多歲的愣頭小伙身上,覺得賽場不公,來一個拔劍而起,挺身而斗,其形象可以參照奧運會上那位著名的古巴跆拳道運動員。年輕人血氣足,受不得委屈,見不得不公平,這種事情發生就不足為奇。而李春江這樣的老江湖怎麼會犯這樣的『錯誤』,伊朗本地媒體所說的『李春江帶領球隊離開球場,一個小時之後他又改變了主意要重新進行比賽,但是重賽已經不可能,因為敘利亞隊已經離開了球場』不足為信,應該說李春江犯了一個高級錯誤!
拿足球比賽舉個例子,當對手出現惡意犯規時,本方隊員會向裁判示意應該出示黃牌或是紅牌,那麼裁判會聽你的嗎?裁判自然有自己的判罰。那麼運動員為什麼還要這樣做呢?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向裁判施壓,從而在後面的比賽中『可能獲利』。用這樣的分析去還原事件,當時的情況極有可能是這樣的:當值裁判判罰,中國隊提出異議,裁判維持原判,李春江做出罷賽的姿態,裁判警告李春江如果繼續罷賽,將判罰中國隊告負,在李春江可能還沒有明確表態的情況下,裁判便宣布中國隊罷賽。
李春江當時的做法其實就是為了給裁判施壓,根本沒有想過『罷賽』的事情,但裁判過來警告並勸誡之後,李春江犯了那個『高級錯誤』。有句話叫『經驗主義害死人呀』,李春江在CBA的經驗是:這樣的情況裁判是不會宣布本方罷賽的,至少能再『對付個一時三刻』。但這個『度』已經超過了當值裁判的『度』,不得不承認的是裁判也有些反應過激,如果說規則中『罷賽』的規定比較模糊的話,那麼當值裁判肯定是從嚴從緊地在執行『罷賽』的規定。
這一事件也許給我們的最大啟示就是:國際比賽玩的是國際規則,就像前不久的北京奧運會,是世界的奧運會,玩的是世界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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