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任何大型體育賽事,對『偶像』而言都意味著注定會發生變化:舊的偶像或者魅力依舊,或者轟然倒下,新的偶像則橫空出世。田徑場上視比賽為『兒戲』的牙買加人博爾特,泳池中實現了包攬8金『神話』的美國人菲爾普斯,我們中國拿到了第16個冠軍超越了李寧的體操老將李小鵬,以及平了李寧在一屆奧運會中獨得3枚金牌紀錄的小將鄒凱,等等,都屬於北京奧運會誕生的新偶像。
無論是哪個領域的偶像,一旦受到熱烈追捧,如超女風行時的『玉米』、『涼粉』們那樣為之如醉如癡,就屬於偶像崇拜了。當然,這是從今天的意義上來說的。按照人類學家林惠祥先生的定義,偶像崇拜屬於原始宗教的一種。原始宗教包含許多崇拜,自然崇拜、動植物崇拜、圖騰崇拜、鬼魂及祖先崇拜,同時包括偶像崇拜。而彼時崇拜的偶像,不像今天這樣是對真正的人,而是對以土木或金石所制成的『人』。像氣勢恢宏的秦始皇陵兵馬俑,就是原始意義上的一種偶像。彼時的偶像崇拜是把偶像本身當作神靈或神靈寄托之物,跟後來的主要是針對人的,以及今天主要演藝界、體育界的偶像崇拜具有本質上的不同。偶像的概念什麼時候悄悄完成了由『假人』向『真人』的轉換,可能會是個有趣的研究課題。
宋朝的時候,黃庭堅就有把蘇東坡當作偶像追捧的意味。邵博《邵氏聞見後錄》載:『趙肯堂親見魯直(庭堅字)晚年懸東坡像於室中,每早作,衣冠薦香,肅揖甚敬。』有人對黃庭堅說你們倆其實差不多,不用那麼恭敬,黃庭堅則離席驚避曰:『庭堅望東坡,門弟子耳,安敢失其序哉?』所以邵博認為,人們動輒以『蘇黃』並稱,『非魯直本意』。
崇拜偶像,表現出來的自然是恭敬,反之就會是另外一種結局。我們還是不說真人說『假人』吧。吳三桂王滇時建了座功德廟,以泥塑四大金剛為題征詩,有位官員寫道:『金剛本是一團泥,張牙舞爪把人欺。人說你是硬漢子,你敢同我洗澡去!』結果被吳三桂認為『刺己』,竟要了那人的性命。這是對泥偶像不敬的態度;對木偶像來說,洗澡無疑是敢了,但也有新的問題。元朝大畫家王冕家的房子挨著一座神廟,這老兄就近水樓臺,『爨下缺薪,則斧神像爨之』,拿廟裡的木頭神像當柴燒。明朝的陸起龍借讀僧捨時也乾過這種事,而且乾得更絕,『偷狗作饌』——這在佛祖面前已經是大不敬了,還要『輟伽藍代爨』。他自己也毫不隱諱,美滋滋地作詩曰:『夜半犬羹猶未熟,伽藍再取一尊來。』
這些陳年舊事今天拿出來當笑話講講,茶餘飯後添點兒佐料罷了。而在任何時候,舊偶像的倒下、新偶像的豎立都是不可避免的。長江後浪推前浪,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但對新偶像所取得的成績,我以為還是要有一點理智的態度。美國媒體就給菲爾普斯潑了冷水,說他得金牌固然最多,但還遠非最偉大的運動員。我們這裡對運動員的一時輝煌,也不要無限引申其『意義』,甚至把一位運動員在一場賽事中的勝利上昇到了一個地區精神如何的高度。那應該是互不搭乾的兩回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