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8年第二次轉會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會員協會、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
根據2008年《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第四章之規定,現就2008年第二次運動員轉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轉會申報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會員協會可向中國足協申報轉會運動員名單。
二、轉會申報截止時間
2008年8月30日18時
三、公佈轉會名單時間
2008年9月1日
四、辦理轉會手續截止時間
2008年9月15日
五、轉會資格和名額
中超、中甲俱樂部具備轉入運動員資格,每個俱樂部最多隻能轉入三名運動員。
六、申報轉會條件及要求
(一)轉會條件
1.與俱樂部合同期滿,並在期滿前已通知俱樂部要求轉會,俱樂部對此無異議的;
2.與俱樂部合同期滿,並在期滿前已得到俱樂部通知不再續約的;
3.合同期滿後不再參加比賽,並在期滿後三十個月內原俱樂部申報轉會的;
4.運動員與俱樂部合同即滿後,如在上一轉會期結束
前,俱樂部明確提出不再與運動員續約的,運動員可通過地方會員協會按照自由人申報;
5.在合同期內,俱樂部與運動員協商同意申報轉會的;
6.因俱樂部解散、破產或無能力維持正常活動,或因俱樂部不再在中國足協註冊(包括被停止或取消註冊資格),而不能參加比賽的。
(二)轉會要求:
1.如實完整填寫《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轉會申請表》,並需俱樂部蓋章,運動員本人簽字;
2.出具市級以上醫院體檢健康證明;
3.出具蓋有俱樂部財務印章,經運動員簽字確認的全年支付憑證。
七、未盡事宜詳見《中國足球協會二○○八年運動員身份及轉會規定》。
聯繫人:葉荔;電話:010-59291153;傳真:010-592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