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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爾普斯總共已經贏得了14枚奧運金牌了,超過了任何一項運動中的任何一位奧運選手。但那些沈甸甸的金牌真的就能讓他成為歷史上最偉大的奧運選手了麼?或者說雖然菲爾普斯的成績令人印象深刻,但他在奧運歷史上還沒有那麼崇高的地位,只能被認為是最偉大的游泳選手而已?
這絕對是北京奧運會上的一個極具爭議性的話題。邁克爾·菲爾普斯在泳池裡取得的成就是否真的比田徑場上獲得9枚金牌的卡爾·劉易斯和帕沃·魯米更偉大?或者說比1980年在普萊西德湖舉行的冬季奧運會中,從500米到10000米,在所參加的五個項目上獲得全部金牌的速滑運動員埃裡克·海登更為偉大?
在1936年的柏林夏季奧運會上,就在希特勒的看臺前,傑西·歐文斯將自己的運動生涯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峰,他一舉奪得了100米、200米、跳遠和4x100米接力的4枚金牌。在大肆宣揚「種族優劣」的希特勒的眼皮底下創造出這樣的奇跡,歐文斯良好的體育道德和運動家的風度,讓他成為了全世界運動員崇拜的偶像。這是否是菲爾普斯在一項運動上的統治所不能及的呢?
菲爾普斯自己則回避了這場爭論。在周四的時候,他說:『我想的只是游泳而已,我不會去考慮這些事情。』
國際奧林匹克歷史學者學會的副主席大衛·沃利金斯基,認為歷史上最偉大的奧運選手當屬劉易斯和魯米。他的觀點是:像游泳和體操這樣的賽事,因為設有更多的個人項目,比起田徑等比賽來說獲得多枚獎牌的難度要小的多。而且大部分國家的高水平的田徑選手要比游泳運動員更多,因此想要在田徑賽事上取勝更不容易。
劉易斯連續贏得了4屆奧運會的跳遠項目上的金牌,同時還在100米、200米的短跑、4x100米的接力項目上一共獲得了5枚金牌。賽跑運動員是在垂直方向上做著競爭,比起在水平方向作競爭的游泳選手來說,比賽對他們身體的消耗更大,更考驗運動員們的心髒和肌肉。
游泳選手不僅能恢復的更快,而且在重要的國際賽事裡,通常他們的比賽輪次會比賽跑選手要少。劉易斯不僅要參加許多輪的短跑預賽,還要在跳遠項目中克服巨大的地心引力。運動員在跳遠著陸時就好比忽然跳出一輛時速高達25英裡的卡車。
大衛說:『幾乎沒有人能夠在連續四屆奧運會中贏得同一個項目的冠軍;卡爾·劉易斯做到了,而且一共還獲得了9枚奧運會金牌。』
偉大的芬蘭長跑選手魯米,在上個世紀二十年代一共贏得了9枚奧運會金牌和3枚銀牌。在1924年的巴黎奧運會上,他在不同距離的長跑比賽中贏得了五枚金牌,其中1500米和5000米兩項比賽之間僅相隔90分鍾的休息時間。對此大衛的評價是:『那簡直是無法想象的。』
《芝加哥論壇報》曾經報道過14屆奧運會的菲爾·赫什,將菲爾普斯列為第六偉大的奧運會選手。在赫什的榜單上排名前五的運動員分別是劉易斯;魯米;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為前蘇聯贏得了18枚奧運獎牌,其中包括9枚金牌的體操運動員拉瑞薩·拉提尼娜;在1980-2004年間為前東德和德國贏得過12枚奧運獎牌,包括8枚金牌的皮劃艇選手費捨爾·施密特;在1984-2000年間連續五次為英國贏得一枚金牌的賽艇選手史蒂夫·雷德克雷夫。
赫什說:『劉易斯沒有像菲爾普斯參加這麼多的接力項目;假如田徑賽場上也能有4x200米的接力,或者是類似於混合泳接力這樣的項目呢?他一定會再多拿幾塊金牌的。我選擇魯米,是因為他已經取得了這麼高的成就,而且在1932年還因職業選手問題失去了第四次參加奧運會的機會。拉提尼娜,她留下的紀錄已經足夠說明一切;費捨爾·施密特在皮劃艇賽事裡堅持了24年,該項賽事對體力要求如此之高,所以做到這點尤為不易。』
曾經參加過1960年羅馬奧運會的游泳比賽的來自蒙特利爾的國際奧委會成員迪克·龐德,認為要比較各位奧運冠軍們誰更偉大是個很難的問題,但對他來說,歐文斯無疑他們中最突出的那個。
龐德說:『菲爾普斯的優秀無可置疑。他是最偉大的奧運選手之一。雖然我更欣賞集體項目,但就個人表現來說,如果菲爾普斯最終能夠實現一屆奧運會8枚金牌的夢想的話,那他就真的在游泳這項競爭激烈的項目上獲得了絕對的統治。』
來自《波士頓環球報》的約翰·鮑爾斯,已經報道過16屆奧運會了。在他的眼裡,菲爾普斯就是最偉大的奧運選手。鮑爾斯說,盡管馬克·施皮茨在1972年的慕尼黑奧運會上贏得了7枚金牌,但他只參加了蝶泳和自由泳兩個項目,而菲爾普斯一個人就游了四種泳姿,更加全面,更不容易。除此之外,菲爾普斯還必須要經歷更多輪次的預賽。
鮑爾斯說:『他在雅典時贏得了8枚獎牌,這一次又完成了8枚金牌的目標,相對承受的壓力比誰都大,所以我更肯定了菲爾普斯的成功。他在北京要參加17場比賽,施皮茨在1972年時的最大競爭就是他自己的隊友,但今天全世界的游泳水平都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他的對手更多更強。菲爾普斯的賽程也排的很滿,從早上到晚上都有比賽。他一天可能要參加兩場比賽,而且都表現出色。田徑選手們則不必天天高密度的參賽。菲爾普斯還要在早上進行決賽,這也是之前從沒有過的。所以我將他排的這麼高的地位。』
或許對於菲爾普斯的最大爭議就在於游泳和田徑上不同距離的轉換。游泳運動員每游一英裡,相當於賽跑選手跑四英裡(短跑的速度大概比游泳要快上5倍)。比起賽跑選手來說,菲爾普斯有著超級強大的有氧代謝能力,得益於他高強度的訓練量,最高的時候一天游泳的距離要超過9英裡。美國游泳的運動科學主管索科洛瓦斯說:『給田徑短跑選手安排的訓練以短距離為主,他們更重視的是速度的訓練,而非耐力上的培養。造成的結果就是短跑選手的恢復速度很慢,因為缺乏足夠的有氧代謝能力。如果采取不同的訓練方式,也許就會有所改觀。但菲爾普斯在經歷這麼高強度的訓練和比賽後的恢復能力,依然令人吃驚。』
索科洛瓦斯認為只有23歲的菲爾普斯還有足夠的機會去成為最偉大的奧運選手。他說:『如果菲爾普斯能夠在四年後的倫敦奧運會上繼續贏得更多金牌的話,那將更完美了他在泳壇上持久不衰的神話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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