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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下午,國際足聯在北京奧運主新聞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國際足聯主席布拉特在會上表示,關於兩家德國俱樂部和一家西班牙俱樂部,拒放隊中23歲以下球員參加奧運會一事,將在今晚或明早由國際奧委會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盡管結果未知,但是布拉特再三呼吁俱樂部能從球員的足球生涯考慮,讓梅西等人參加北京奧運會的足球比賽。
布拉特坦言這次包括巴塞羅那俱樂部在內的三家俱樂部拒放球員一事,讓國際足聯十分被動。『在國際足聯的章程中有這樣的規定,球員只有在國際比賽日纔有權接受所在國的征召,代表國家隊出戰,而國際比賽日是不對17歲以下、20歲以下以及23歲以下的國家隊進行限制,國際足聯必須要尊重球員所在俱樂部的決定,並維護他們的利益。可以說,在具體的條款上,國際足聯是沒有權利要求俱樂部一定放人的,這也是我們感覺比較遺憾的地方。目前,除巴塞羅那外的其餘兩家俱樂部,已經就此向國際奧委會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我們正在耐心地等待最後的結果。如果仲裁判定俱樂部勝訴,那麼國際足聯將尊重判決結果,但是必須強調的是,既然這三家俱樂部的球員已經來到了中國,我們還是希望他們能夠參加完北京奧運會的比賽纔返回俱樂部。』布拉特說。
由於北京奧運會期間正值歐洲聯賽新賽季開打,不少俱樂部為了維護球隊的利益,並不願意讓隊中主力此時離隊參賽,尤其像梅西這種不可或缺的球員。那麼國際足聯為何此前不將奧運會賽事列入國際比賽日當中呢?對此,布拉特的解釋是,奧運會的比賽時間總是不固定,有時是7月,有時是9月,有時是在8月,國際足聯很難在具體的時間上對其進行界定。盡管頗為無奈,但是布拉特依然語氣堅決地表示,類似的事情不會發生在2012年的倫敦奧運會上。
此外,在被問及足球項目在下一屆奧運會將會如何進行制度上的改革時,布拉特表示一切都將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結束後決定,『在倫敦奧運會上,男足比賽在超齡球員的數目上如何改革,以及倫敦奧運會上足球項目是否繼續存在,都將在2008年奧運會後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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