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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訊
前國腳范志毅又惹官司了。這一次他被前妻李蒨告上徐匯區法院。前妻要求他支付離婚協議約定的款額200萬元及利息17萬餘元。記者昨天從徐匯法院獲悉,范志毅已提出管轄權異議,案件正在移交過程中。
據原告李蒨訴稱,2006年5月10日她和范志毅協議離婚,並就女兒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約定:『雙方離婚後,男方應向女方支付300萬元人民幣,在辦理離婚手續後10天內向女方支付100萬人民幣;在2007年4月30日前再支付100萬人民幣;在2008年4月30日前支付剩餘的100萬元人民幣。如果逾期支付,則以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計收逾期利息;支付方式為男方將錢款打入女方的銀行賬號。』但范志毅在支付了約定的第一期100萬元後,第二、三期至今未付,經多次催討未果。
李蒨認為,范志毅侵犯了她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約定的錢款人民幣200萬元及利息17萬餘元。昨天,記者電話聯系了范志毅,他對前妻索要200萬元的事一問三不知:『我什麼也不知道,你問我的律師吧。』但又同時拒絕提供律師的聯系方式。
綜合《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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