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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魯鄂之戰結束後,武漢光谷俱樂部總經理徐志強憤然離開主席臺。整場比賽,武漢光谷隊教練組和高層始終對主裁判王學慶的判罰持持異議。開場5分鍾,山東隊獲點球。當時山東隊大舉進攻,已經帶球殺入禁區的李金羽被武漢隊後衛推倒。王學慶絲毫沒有猶豫,鳴哨判罰點球。對這個點球,武漢隊主教練朱廣滬大為不滿,其教練組成員也個個群情激憤。此後,每當主裁判作出不利於武漢隊判罰的時候,武漢隊教練便上前大聲與主裁判激辯。直至裁判忍無可忍,將武漢隊一名助理教練罰離球場。
中場休息時,徐志強找到比賽監督,言辭激烈地說:『有這麼吹比賽的嗎?如果下半場還是這麼個吹法,這比賽我不踢了,聯賽不打了,這總經理我也不乾了!』比賽監督將其勸回休息室後,休息室的大門緊閉著,但站在外面還是聽得見裡面的爭吵。『說了那麼半天,他們沒有給出任何解釋。』徐志強生氣地說,『這場球兩隊打得都很好,山東隊踢得很好,武漢隊也盡力了,我們輸球在情理之中。但是中國足球有王學慶這樣的裁判,中國足球一輩子別想提高。』比賽監督提醒徐志強可以向中國足協申訴,徐志強無奈地反問:『申訴有用嗎?球員很努力,但這些都白費了。有這樣的裁判,中國足球是翻不了身的。』
點評:球隊的命運在某種程度上掌握在裁判手中,其哨音的分量不言而喻。我們不能說裁判對於某支球隊的判罰存在偏袒,但裁判在某些時候並不是以『法』度事,而是感情用事,這勢必會使其中一方感到不公平。究竟如何使比賽雙方都能找到平衡,規則是最好的砝碼,裁判應當以法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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