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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媒體不知道有什麼好吵的,動不動就全民皆兵,恨不得用吐沫淹死你。布拉特一句話本來是說給曼聯的,結果又觸動了英國人敏感的神經。招致『全民』聲討,只是自己沒有那個權利,否則連布拉特的國際足聯主席也會不保。
想當年,哦,是2006年世界杯,因為魯尼被紅牌罰出一事,英國人罵C羅是咬主人的狗,是『尤大』,不但全英國媒體罵,甚至是影響號召全歐洲罵,英國人甚至建議『冷凍』C羅,讓其永世不得翻身。
英國人什麼都想,唯獨不想在世界杯賽場C羅是代表國家出戰,國家利益高於一切,更何況魯尼的犯規也不是什麼好鳥,C羅何罪之有?
掙俱樂部的錢不假,但是像C羅這樣的大牌兒是靠本事掙錢的,不是繡花枕頭、青花瓷。否則,一貫精明英國人豈不是傻子。
皇馬要C羅,何罪之有?球場轉會就和商場一樣,爾虞我詐,可以用盡十八般武藝,目的就是追求利益利潤。
至於皇馬和C羅私下接觸用什麼手段,竊以為並沒有什麼不妥。C羅是人,是人就要有思想,有人的基本權利。至於C羅與俱樂部簽署的合同,雙方當然都有義務遵守,但是,在合同沒有到期之前,一方提出異議,並給予補償,以達到終止合同的目的並沒有什麼不可。大家可以商議解決,以期達到共識。
這就像一個企業和職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一樣,職工由職工的義務和權利,企業有企業的義務和權利,但是當勞資雙方發生矛盾,強勢一方肯定是資方,而老方為了主張自己的權益,別無辦法只能用罷工等形式迫使資方和自己談判,以期達到維護自己權益的目的。勞方難道有罪嗎,如果勞方有罪,那作為資方的老板明顯可以作威作福,蠻不講理了,地主惡霸就是這麼來的。
所以說C羅盡管有合同在身,這樣一簽5年的合同是死的,但是市場是動態的,社會是在時刻變化的,C羅完全有自由主張自己的更多的權力。
而曼聯也罷,弗爵爺、英國人也罷,不要打著維護足球正義的幌子,來說事兒,因為C羅對於曼聯來說不是破爛。當婊子立牌坊也要分時候分人,英國人說自己正義全世界人民都會笑的。
曼聯俱樂部其實更應該招攬姚明,姚明有著中國人傳統的從一而終的思想和忠誠的品質。這樣會省掉曼聯、弗爵爺、英國人民很多口舌,也能顧忌英國人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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