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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
當大家都覺得『間諜門』應該已經塵埃落定的時候,周日出版的英國《獨立報》爆出猛料:FIA對邁凱輪處以的1億美元罰款的決定可能是『非法的』,因為過程本身已經違反了國際汽聯自己的章程。
這篇文章是pitpass.com的資深記者克裡斯-索爾特寫的,但考慮到事情的影響太大,索爾特需要一位專家與他共同完成這篇報道。索爾特邀請到的專家是知名的汽車運動律師阿夫尼什-薩哈(Avnish Shah)和喬納森-盧克斯(Jonathan Lux),盧克斯一直和賽車運動內最知名的人物共事。
他們提出的爭議不僅僅只向了去年間諜丑聞的裁定,還包括了在最近幾年中國際汽聯世界汽車運動理事會(WMSC)在運動爭端上所做出的裁定。因為這些案件都要牽涉到法律事務,在間諜案中,我們首先來看看FIA章程??約束國際汽聯資深行為的規定。我們看到對這一規定的違反是如此明顯,全世界都看得到。
根據國際汽聯章程的第14條,WMSC應當由『26個成員組成,除了FIA的主席之外,這些成員必須是一位在本年度至少有一項賽事被列入國際賽事日程的ASN的代表,』但似乎這一條款並未得到遵守。
原文是:『shall consist of... a total of 26 Members who,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FIA, must represent an ASN having at least one event entered on the International Sporting Calendar of the current year.』
ASN是國家汽車運動聯合會(Association Sportif Nationale,英語為National Motorsport Association)的縮寫,它是一個國家管理該國賽車運動的機構。比如在英國,ASN是『賽車運動聯合會(Motor Sports Association)』,雖然FIA的章程要求WMSC的成員必須是代表一國的ASN,但事實並非如此。
兩位F1的老板:伯尼-艾克萊斯頓(Bernie Ecclestone)和前法拉利車隊的領隊讓-托德(Jean Todt)就是WMSC的成員,但他們兩人並不代表任何一個ASN。伯尼-艾克萊斯頓在間諜案的聽證會上投了票,而且他也是施壓以求在經濟上處罰邁凱輪車隊的那些人中的一員。在判決之後伯尼對BBC表示:『我們中的一些人就是希望衝著(對邁凱輪)罰款來的。』雖然托德沒有在邁凱輪的案件中投票,但是他在WMSC其他聽證會上進行的投票仍然令得他並不代表一個ASN的事實遭人質疑。這一(質疑)的結果可能是極其嚴重的。
法律原則中有一條是『越權(ultra vires)』,就是說決策機構不能在自己的授權范圍之外行事。如果仍然WMSC的成員沒有達到第14款的要求,那麼就WMSC就失去了行使司法管轄的基礎,因為WMSC的授權來自章程本身。任何源自這樣的WMSC的決定都是越權的,因此可以不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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