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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幾個星期的深思熟慮,保羅終於和黃蜂達成了延長合同的意向。
這份新合同為期四年,總價為6800萬美元,但最後一年,保羅擁有球員選擇權。新合同從2009-10賽季開始生效,在剛開始的三年中,保羅平均每年能從球隊拿到1500萬美元的年薪,如果到了第四年,他還准備留在球隊,那麼,保羅的年薪就將突破2300萬美元。對黃蜂來說,這是又一次大賭。上一次有此大動作,還要追溯到2001年,當時黃蜂壓注巴朗·戴維斯,但結局卻是不歡而散。
"3+1合同"效仿詹姆斯
保羅簽訂的這份合同,和當年的詹姆斯幾乎一樣。
2006年,詹姆斯的合同也進入第三年,離新秀合同年限只剩下最後一年。騎士為了留下這名當家球星,必須和他提前簽訂新合同。在一番協商之後,詹姆斯和騎士完成了延長合同的談判,新合同為"3+1"模式,前三年的合同價值為6000美元,到最後一年,詹姆斯擁有球員選擇權,屆時,他可以主動做出離開或者留下的決定。如此結局,當然不如騎士所願,在騎士高層心中,更想和詹姆斯簽更長的合同。
兩年之後,保羅遇到了和詹姆斯同樣的煩惱。球隊雖然給了他兩份合同的選擇,一份是四年,一份是五年,前者價值6000多萬,後者價值8000多萬。對黃蜂高層而言,若能和保羅簽更長時間,顯然對他們更有利。但在兩份合同之間,保羅卻一直猶豫不決。因為在保羅心裡,黃蜂的未來依然懸而未決。錢德勒的合同只剩下兩年,大衛·韋斯特的合同也只有三年,如果自己簽得太長,身邊的搭檔又離自己而去,到時候,如何收場?
根據保羅的經紀人蘭斯·楊透露,最近幾個禮拜,保羅為此事已經煩透了。在兩份合同之間,他很難做出取捨。
楊說:"他(保羅)不想把之後的六年(加上明年最後一年的新秀合同)全部和黃蜂捆在一塊,他也不敢確定,未來這裡到底會發生些什麼。"
正是對未來的一絲擔心,讓保羅在最後時刻做出了自己的決定---四年合同,但其中的內容並非球隊起初給出的全保障合同,而是"3+1"模式。這樣一來,保羅等於只把自己餘下的四年"賣"給了球隊。
其實美國時間7月3日一早,保羅和經紀人楊踏進球隊辦公室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堅定了自己要簽"3+1"合同的決心。隨後,他們和黃蜂的總經理傑夫·鮑爾展開了談判工作。兩小時後,保羅率先從辦公室出來,楊和鮑爾在辦公室呆了足足六個小時。結果,雙方並沒有就細節問題完全談攏,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合同的年限。楊當天告訴記者,從現在開始的一兩天內,一定會有答案。
黃蜂的高層也知道,如果10月31日前不能搞掂保羅的新合同,那到明年7月1日保羅成為限制性自由球員前,球隊都無權再和保羅談續約的問題。情急之下,當天晚上約5點半,鮑爾給楊打來電話,答應保羅的條件。
大合同能鎖住保羅的心?
保羅這份合同讓人想起當年的巴朗·戴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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