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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足球比賽中,身體接觸或碰撞是在所難免的事情。如今男足的比賽中盡管有激烈的拼搶和碰撞,真正在情急之下動手打人的還真沒有幾個,頂多也就是用語言攻擊幾句。而在四年前河南隊段芳芳就曾經擊打過對方防守球員,四年後,又是河南隊,她們在和北京隊的比賽中出現了40人的群毆局面。
2004年5月8日,全國女足超級聯賽第二輪河南建業隊與天津匯森隊的比賽中,河南建業隊在後場斷球後,組織並快速反擊,河南隊10號核心球員段芳芳中場拿球組織進攻時,被天津匯森隊的7號翟純飛鏟將球破壞,裁判暫停比賽,判罰天津匯森球員防守犯規。段芳芳認為對方這是一個很危險的動作,應該吃到紅牌,隨後她扇了天津隊球員一個嘴巴,裁判員隨即向段芳芳出示紅牌將其罰出場外。
賽後,足協紀律委員會副主席馬成銓同意給予段芳芳停賽兩輪的處罰,同時追加罰款2000元,若不是考慮到女足球員收入普遍偏低,罰款原本遠遠不止這個數字。
時隔四年,又是河南隊,這次並不是一個人的『戰斗』,而是多達40人的大規模群毆。2008年7月3日,全國女足青年錦標賽(U18)決賽階段比賽在武漢二橋基地進行,由前女足國腳劉英率領的北京女足和前女足名將范運傑率領的河南女足不僅在競技上火藥味十足,更是最終形成了群毆之勢。此後,裁判將河南隊的12號和北京隊的31號雙雙罰出場。具體的處罰結果足協還沒有給出結果,但當時在場督戰的楊一民已經發話要從重處罰。
事後,筆者打通南方某女足球員的電話,問是否知道此事。對方忙說不知道,並詢問是哪兩支隊伍。當筆者告知是北京隊和河南隊時,該球員直言:『我預感就會有河南隊,她們在早的一屆女青賽中也有過斗毆的事情,只是輕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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